海曙区高桥镇岐湖村潘岙岭废弃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生产工艺提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海曙区高桥镇岐湖村潘岙岭废弃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生产工艺提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海曙区高桥镇岐湖村潘岙岭废弃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生产工艺提升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宁波海捷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海曙高桥岐湖村潘岙岭废弃矿山整治工程施工及开采加工承包工程生产工艺提升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海曙高桥岐湖村潘岙岭废弃矿山整治工程施工及开采加工承包工程生产工艺提升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生产工艺提升最高限价*******元;工艺调整后普通碎石剥离施工及破碎加工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34.04元/吨;工艺调整后精品碎石剥离施工及破碎加工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38.04元/吨;生产工艺提升后产生的矿渣(计剥离施工、破碎、短驳、复绿等内容)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20.94元/吨。
单位:项
服务的说明:本次生产工艺提升项目主要是在原石料生产工艺基础上新增头筛和水洗工艺,并建设其配套设施。涉及新增头筛设备7项,头筛工艺配套设施2项;水洗设备49项,水洗工艺配套设施4项。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生产工艺提升最高限价*******元;工艺调整后普通碎石剥离施工及破碎加工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34.04元/吨;工艺调整后精品碎石剥离施工及破碎加工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38.04元/吨;生产工艺提升后产生的矿渣(计剥离施工、破碎、短驳、复绿等内容)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20.94元/吨。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海曙区高桥潘岙岭矿建筑用石料矿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205.07万m3(535.24万t);风化层量7.16万m3(15.76万t);覆盖层量1.62万m3。现矿区已开采部分资源,剩余资源总量约为480万吨。采购人已于2020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了宏大爆破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海曙高桥岐湖村潘岙岭废弃矿山整治工程施工及开采加工承包工程的承包单位并与其签订了承包合同,生产厂房及设备按原合同约定工艺已建设及安装完成,现矿区已开采部分资源,剩余资源总量约为480万吨。因原生产工艺局限性,原石料中含泥、粉量过高导致产品质量下降,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本次生产工艺提升后,经过头筛和水洗工艺,去除了大量的杂质,提升了产品质量和加工产量,能够更受市场欢迎,增强了项目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投资上能取得较好的回报率,同时项目采用成熟技术,选购国内较为先进的生产设备,并配备水洗、制泥等环保设施,能减少环境污染。同时,本次生产工艺提升项目经前期研究分析,在工艺提升后将提高碎石和机制砂的总产量和质量,从而提高了产品的销售价格和市场竞争力,宕渣比例在工艺提升后从开采总量的10%下降至2%,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益。
(2)宏大爆破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海曙高桥岐湖村潘岙岭废弃矿山整治工程施工及开采加工承包项目的原承包单位,其承包工作内容包括矿山基建施工(主要含矿区施工现场周边围护建设、开拓道路开采平台等矿山建设、爆破编制设计审批、完成代加工生产需要的厂房基础设施及代加工设备安装调试并具备生产条件等)、石料开采(含爆破、施工、矿区内道路修整扩建及临时电、排水设施建设等配套设施)、砂石加工(包括堆料仓库建设、投料、头破、粗破、细破、整型、筛分、洗砂、机制砂石成品入库及存储,机制砂石成品装车、砂石成品出售时装车、过磅等)、边坡复绿、“绿色矿山”创建等。同时宏大爆破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矿业服务承包商,同时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住建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核发的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尤其在露天矿山环境治理、露天矿山剥离、采矿等方面具备很强的专业性和丰富的经验。
综合上述,论证专家组认为在海曙高桥岐湖村潘岙岭废弃矿山整治工程施工及开采加工承包工程生产工艺提升项目承包单位的选择中,无论是从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或从经济性、效率性、专业性、延续性等角度考虑,宏大爆破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都具有独特的优势,更有利于潘岙岭废弃矿山整治工程施工及石料开采加工承包项目在生产工艺提升后整体取得预期的治理目标和投资效益,符合集团公司有关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因此,现就上述项目拟向宏大爆破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28号(仅限办公用途)
三、公示期限
2024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同级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海捷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16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30*****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
联系人:金琳
联系方式:0574-********
3.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18楼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方式:0574-********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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