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项目海关及货代用房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项目海关及货代用房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七局
发布时间:2024-02-01 16:32:03
投标截至时间:2024-02-26 10:00:00
内容:
(招标编号:ZT17-JCZX-2024-034)
1. 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项目海关及货代用房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设物〔2016〕28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项目海关及货代用房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
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任务有国际货运中心、口岸仓库、配套用房、门卫室(1、2)、卡口(1、2),总建筑面积*****.06㎡。其中配套用房为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044.52㎡(含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412.62㎡);国际货运中心、口岸仓库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条形基础,主体结构为门式钢架,建筑面积*****.92㎡;卡口、门卫为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00.62㎡。项目绿化面积*****.95平方米,绿地率为10%。
2.2招标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1 | HNT-01 | 商品混凝土 | 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项目海关及货代用房工程项目 | m3 | 2000 | 具体规格、交货条件、交货地点等详见招标文件。 | |
水稳 | t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0-2022年财务报告及报表,生产商需注册资金2500万(含)元以上。
3.3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生产的产品应具有近三年(2020-2022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20-2022年内投标产品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产100万立方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商品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入合作警示方名录的情形。
3.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5日(不得少于5日)上午8:30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建云采网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应在2024年2月10日(标书出售截止日期后5日)前按本招标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4.3招标文件单个包件售价2000元,按照规定方式购买,售后不退,需电子版请自备U盘。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为2024年2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铁建云采网。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开标时间为:2024年 2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铁建云采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铁建云采网(http://www.crccep.cn)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项目海关及货代用房工程项目部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
联 系 人:尹智
联系电话:188*****172
邮 箱:**********@qq.com
标书款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集采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户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集采中心)
备注栏注明:(呼和浩特市新机场配套项目标书款/投标保证金HNT-01包件)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集采中心)
2023年2月1日
标签: 呼和浩特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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