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城市设备招标公告

无线城市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新县无线城市设备项目已由 新县人民政府县直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智慧新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县无线城市设备项目
2.2采购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102号
2.3工程地点:新县
2.4采购说明:符合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具有在有效期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4 经办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受权人身份证原件;
3.6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8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6年4 月18日至2016年4 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原件(投标人保证所有原件均在有效期内)查验后退还,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留存。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5 月11日下午14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智慧新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新县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羊山新区凤凰牡丹园
联系人:池女士
电 话:****-*******

招标人:智慧新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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