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现代集团所属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接送用客车租赁项目标段二:匠谷学区往返滨海校区接驳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温州市现代集团所属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接送用客车租赁项目标段二:匠谷学区往返滨海校区接驳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三、项目编号:WGSS-XDJT-X-*******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项目名称:接送用客车租赁项目标段二:匠谷学区往返滨海校区接驳服务

六、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项目概况

1

接送用客车租赁项目标段二:匠谷学区往返滨海校区接驳服务

1

*******

大客车(核载能力75人及以上,3年内新车),滨海校区-匠谷学区(往返),总共6辆车。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七、申请理由:

本项目于2023年12月18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温州国企采购平台发布了采购公告以及征求意见公示,在公示期内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期内,无供应商提出异议。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09:30止,只有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一家投标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鉴于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经评标委员会决议,本项目废标。

本项目于2024年1月11日第二次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温州国企采购平台发布采购公告以及征求意见公示,在公示期内和招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期内,无供应商提出异议。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09:30止,仍然只有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一家投标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鉴于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经评标委员会决议,本项目废标。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国企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四)公开招标中仅有唯一供应商满足采购需求的。”的规定,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4号

九、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无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77-********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577-********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2月1日


标签: 接送用客车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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