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静脉药物调配中心工程
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静脉药物调配中心工程
本招标项目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 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甬发改审批〔2021〕8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招标人为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静脉药物调配中心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3 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内。东至彩虹南路,西至王隘支路,南至在建医疗综合大楼,北至医院3号楼 。
2.2招标范围: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静脉药物调配中心工程所有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招标控制价:*******元。
2.3施工总工期: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实际竣工日期一致。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配合总包单位完成创杯创优工作。安全要求:合格。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R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个静脉药物调配中心工程施工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其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2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
①现场报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资料原件至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楼五楼获取招标文件。
②网上报名: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报名函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联系150*****429。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2月23日14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楼五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以及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
联 系 人:徐工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五楼
联 系 人:李璐、鲍亦蕾、李丹亚
电 话:0574-********、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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