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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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公告
SZXQ202*****083*******租赁需求公告
需求基本信息
租赁需求编号: SZXQ202*****083******* 需求发起方: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
公司名称: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 项目名称: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 彭州市致和镇清白江东路79号 联系人: 崔勇 186*****377
开始时间: 2024-02-01 16:58:16 截止时间: 2024-02-04 16:58:21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结算方式: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含税类型: 不含税
需求信息
1 机械类型 商务车 需求数量 1 驾驶员数量 0
机械年限 7年以内 租赁方式 包月 最高限价 5100.00
预计使用时间 2024-03-01 至 2025-06-30

其他要求:

1.商务车租赁,7年内车辆,车辆裸车价格不低于15万元,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车辆需配备驾驶员,车辆证件齐全,车辆保险险种不少于交强险、车损、不计免赔、三者险(不得低于 100 万)、车上人员责任险(不得低于 20 万/座)等险种,车辆手续齐全,技术性能良好; 2.结算时,月行驶里程2000公里以上的,按全额租赁费结算;月行驶里程1300-2000公里的,按2/3租赁费结算;月行驶里程600-1300公里的,按1/2租赁费结算;月行驶里程600公里以下的,按1/3租赁费结算; 3.承租方仅提供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驾驶员工资、所需的日常燃油、过路过桥费,其他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当报价相同时:优先按照保险索赔金额高的推荐为成交出租方;保险索赔金额一样时按照车辆购置金额高的推荐为成交出租方;保险索赔金额和购置金额都一样时行驶公里数低的推荐为成交出租方; 5.日租税前单价不高于:170元/日;月税前单价不高于:5100元/月; 6.车辆租赁不含税单价按元/月计,不满一月按日计算,以每月30日除每月租赁费计算每日费用,税前单价不做调整,若国家税率发生变化,以最新国家规定税率为依据,计算税后单价作为最终价格,承租方视工程款计量支付情况支付出租方租金; 7.出租方必须提供纳税证明资料(税收完税证明),填发日期在租赁发布之后,税款所属时期两年左右;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报价人,从成立之初开具。https://www.yunzhuangbei.com/platform/equipment_lease/detail/demand/*****/block/demand_lease

,山东,彭州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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