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营口辽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HZ2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营口辽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其中 20%财政自筹、80%申请专项债等方式贷款,招标人为营口辽
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规模:营口辽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最高限价:95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营口辽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营口辽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与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企业资质:[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含)
以上)或工程咨询单位(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乙级(含)以上资信。
7、项目负责人资质: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或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0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0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响应单位,请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
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在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
司现场获取文件或将以上文件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lnhzzx@qq.com,
并电话确认。文件 2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 100-甲 2 号)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 100-甲 2 号)
七、其他
本项目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营口辽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全过程
咨询服务
1、设计管理(负责协助发包人工艺论证、图纸审核、设计变更审核等技术类工作)。
2、施工管理(负责协助发包人项目的相关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
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计划、信息、沟通、风险、
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及工程质量检测、经济技术咨询等)。
3、资料管理(负责协助发包人资料收集、归档、移交,竣工备案、监督项目手续办理等工作)。
4、环保设备采购管理(协助发包人制定设备招标及设备选型控制实施细则,全过程跟踪设备
及主要材料参数、使用性能、设备考察等工作)。
5、监管调试工作管理(协助发包人监管整体联动运行调试工作,调试方案论证,药剂、菌
种选择等)。
6、运营评价管理(对正式运营单位成本进行专业评价,提出优化意见等)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履约期限: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具体期限以工程验收时间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河开发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辽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 139 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417- 2909066
电子邮件:47081712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 100-甲 2 号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0417-2919998
电子邮件: lnhzzx@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