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理发店服务项目意向公告意向公开无编号第1包

某部理发店服务项目意向公告意向公开无编号第1包

某部理发店服务项目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质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部的理发店服务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部理发店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概况

此次拟选择一家工商注册、业务资质齐备的承包商。经营单位内部理发店项目。提供理发、护法等服务,对我部所属人员实施价格优惠。理发店项目收取水电费、取暖费,不收取场地使用费。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无预算,需供应商自行开展简单装修,自带必要的理发店设备设施。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名单;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应少于1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具有卫生许可证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承包方具有一家实体店。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需签订相关协议。

五、意见反馈及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的项目意向仅可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安排的参考,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公告和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有效的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活动。

六、公示时间

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16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157*****276

地址:山西省岢岚县

附件:初步服务技术要求

某部理发店附件.docx

,山西,岢岚县

标签: 理发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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