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市羊肠河(沈屯村-东甸子村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镇市羊肠河(沈屯村-东甸子村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北镇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本项目建设资金为省以上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项目名称:北镇市羊肠河(沈屯村-东甸子村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一标段)
标段范围:羊肠河(沈屯村-东甸子村段)桩号Y18+452~Y18+794、Y9+903~Y10+378、Y15+015~Y15+588等内容,具体以各标段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项目名称:北镇市羊肠河(沈屯村-东甸子村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二标段)
标段范围:羊肠河(沈屯村-东甸子村段)支流白厂门河、桩号Y22+561~Y23+231、过水路面等内容,具体以各标段工程量清单为准
2.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范围为北镇市羊肠河段,下游起始于北镇市中安镇东甸子村,上游终止于黑山县镇安镇沈屯村,治理长度 9.61km。工程保护沿河两岸 6个村屯 1.26 万居民及 1.08 万亩农田。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2.3招标范围:本次北镇市羊肠河(沈屯村-东甸子村段)总治理河道长度 9.61km。(一)新建护岸共计5处,长度 2.33km新建固滨笼墙式护岸1.282km (3处),全部位于右岸,其中干流防护1.012km,白厂门河支流防护0.27km;新建采砂坑险工防护1.048km(2处),全部位于干流右岸。设计结构布置如下:
1、固滨笼墙式护岸。护岸固滨笼墙以设计河底为基准(局部根据平顺调整),固宾笼宽 1.0m,背水侧垂直,迎水面采用台阶状布置,石笼台阶为0.5x1.0m(宽x高),墙高 3.0m,基础埋深 1.5m,墙后设置一层反滤土工布,墙底设0.1m 厚的粗砂垫层和一层反滤土工布。墙前设置 6m 宽水平护脚,厚度 0.4m,下设一层反滤土工布。固滨笼墙顶设有平台,平台以上按 1:2坡比整形至顶并采用草皮(播撒草籽)防护
2、固滨笼护岸(抛石还坡 )。沿现有岸坎常水位布置反滤土工布 (块石压绑),并进行 1:1.5 抛石还坡,还坡平台宽度不小于 3.5m,抛石还坡后设置固滨笼墙,固宾笼顶宽 1.0m,背水侧垂直,迎水面采用台阶状布置,石笼台阶为 0.5x1.0m(宽x高),墙高 3.0m,墙后设置一层反滤士工布:固滨笼墙顶设有平台,平台以上按现状坡比整形至顶并采用草皮 (播撒草籽)防护。
3、(二) 拆除重建跨河过水路面 1座
4、拆除重建过水路面1座,尺寸为 100x 6m,宽 6m,过水处路面高于河床 20cm。两侧设置引桥,中间为过水段。上下游设置 5m 宽绿滨垫水平防护。过水路面分为两侧引路段及中间过水段。
5、过水段长 40m,宽度 6m,采用钢筋混凝土路面。两侧引路各长 30m,宽度 6m,路面采用混凝土路面。过水路面建成后,两侧引路部分在河滩地内,在不影响行洪的情况下,与地面扇面自然衔接,并播撒草籽。
6、(三)工程信息化
7、本次治理 9.61km 范围内,羊肠河沿线有司屯水文站一处监测站,位于羊肠河村羊肠河大桥上游,水文测站能够满足本次治理段水文相关工作的需要,雨水情监测设施现状使用良好,可监测断面水位、流速及流量。
2.5 计划工期:9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认定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2月01日17时起至2024年02月06日17时止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网上入库参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关于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网上注册登记入库的通知》文件要求)。
4.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运行平台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未经网上领取招标文件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根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管理的通知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3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1日17时至2024年02月06日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领取成功后请将招标文件领取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开标时以现场递交的方式转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部。招标文件售价0元(免费)。投标保证金一标段0.5万元,二标段0.5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2日下午14时0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电子版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24年02月22日下午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4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电子版备份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根据《关于启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需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专区”板块中《操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的规定办理相关投标事宜。
6.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单位凡被有关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在相应地区投标资格行政处理、或者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2、水利资质的投标单位,对于省内企业应在“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对于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信息申报入口”栏完整填报“外省信息”,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3、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北镇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1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天成雅典10-99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锦州分行
账 户 名 称: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129 8213 2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150*****617 2024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