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防汛抗旱物资拉萨仓库(二期)招标公告
中央防汛抗旱物资拉萨仓库(二期)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中央防汛抗旱物资拉萨仓库项目(二期)
招标编号:DHZB-FXCK-160404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防汛抗旱物资拉萨仓库项目(二期)已由藏发改基建【2014】9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防汛机动抢险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央防汛抗旱物资拉萨仓库项目(二期)
2.2 建设工程地点:西藏拉萨市纳金乡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9896.9平方米,其中:3#仓库1037.93平方米, 4#仓库
489.24平方米,5#仓库1544.73平方米,6#仓库1544.73平方米,露天仓库4607.84平方米,水泵房314.12平方米,柴油发电机房46.31平方米,管理用房312平方米,以及消防水池等辅助设施;并建设室外砼道路、漏草砖地面 、毛石堡坎、钢筋混凝土管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低压配电柜、厨房设备、自动喷淋泵、消火栓泵、潜污泵、柴油发电机、仓库管理系统、装卸运输设备、增压稳压装置等。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必须有作为主承包人与本项目相当或类似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原件和正式验收文档等文件。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袋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18日至2016年04月22日,每日9时30分至12时30分,15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装订留存)前往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近三年(2012、2013、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连续盈利)。
(4)近三年类似施工业绩,并提供施工合同和正式验收文档等文件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承建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资质证书。
(6)区外企业须提供《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证》和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区外施工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注:拟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等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施工现场人员一致。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方式)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5月09日16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5.2 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相关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准时参加。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防汛机动抢险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八一路西苑写字楼D座9楼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668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04月18日
标签: 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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