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工务段2024年丹大快速铁路护路巡防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工务段2024年丹大快速铁路护路巡防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工务段2024年丹大快速铁路护路巡防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4-0049)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工务段2024年丹大快速铁路护路巡防业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工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1)交通运输部《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2020年第8号);(2)《沈阳局集团公司护路巡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沈铁保卫182号;(3)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护路巡防管理办法(试行)》(铁安监)[2022]110号。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4.维保条款: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5.售后服务及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履约期内,中标人或中标服务商必须按照招标方要求,每月按时提供作业人员的工资支付签认确认单及银行转账凭证,保证劳动人员的合法权益。需进行现场了解的可以在标书售卖截止后2日内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杜博,151*****350)。
技术规格书
A01:丹大快速铁路护路巡防业务实行业务外包。丹大护路巡防业务项目自然情况:巡防里程丹大线K16+527-K311+025,总计294.498km,沿线岗亭数量63处,其中口子岗3处。根据安全风险研判,对其中18处岗亭设护路巡防人员,允许外雇护路巡防人员55人 (含1名合署办公人员)。线路巡防管理单位是大连工务段,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提供高铁客专沿线护路联防宣传、巡防、隐患排查、治安监控、报警事项处置、信息平台操作、协助开展环境整治等服务。
(一)保证其提供的护路巡防员能够胜任该项工作,并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承担责任。
(二)成交后,选派的护路巡防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法定劳动年龄;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4.政治可靠,爱岗敬业,服从指挥;
5.遵纪守法,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
(三)护路巡防员在上岗前,由业务外包公司组织对巡防员进行背景审查,并报巡防管理单位备案留查。
(四)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及规定,与护路巡防员建立劳动关系,办好各种用工手续,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护路巡防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按时、足额发放护路巡防员的劳动报酬。如因履行服务发生劳动纠纷,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五)业务外包公司为护路巡防员配发工作装备,如季节性保安制服、通讯设备、强光手电筒、劳动保护用品(含疫情防控用品)等。并且,能够提供符合现场实际的网络通讯打卡、考勤、信息上传下达的工作方案。护路巡防员制服样式需经护路巡防管理单位审核同意方可定制配发。(详见附件1:巡防装备、备品明细表)
(六)护路巡防员上岗前,由业务外包负责组织进行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铁路护路巡防作业安全知识、铁路站车相关知识、法律知识、治安防范、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相关等项目。明确告知巡防员周边环境、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等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在岗时业务外包公司要定期(每年不少于两次)对人员进行业务、安全等方面的再培训,如需巡防管理单位提供铁路安全相关培训的,应商请巡防管理单位给予帮助,业务外包公司员工应自觉接受巡防管理单位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巡防管理单位有权核查业务外包公司护路巡防员上岗证和再培训情况。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特殊专业由公安机关开展培训。
(七)业务外包公司应在巡防管理单位指导下制定护路巡防员的岗位标准、作业流程、日常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
(八)应保证在巡防服务期间符合下列要求:
1.护路巡防员上岗应当统一着装,佩戴规定标识,配备必要装备。
2.护路巡防员在执行勤务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铁路相关规章制度,主动维护铁路运输安全和铁路整体形象。
3.应建立健全职责清晰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或重大过失导致发生重大安全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应严格按照护路巡防管理单位认可的作业流程开展工作,并应爱惜护路巡防管理单位设备、设施,若因业务外包公司护路巡防员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业务外包公司应当负责赔偿。
5.应对合同履行期间雇佣的护路巡防人员的人身伤害、交通事故、设施损坏等一切损失负全责,并对因巡防员不当行为给护路巡防管理单位带来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含律师诉讼费、起诉费和法律责任)。
6.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护路巡防管理单位相关规定对护路巡防员进行管理,业务外包公司应要求护路巡防员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出退勤,并遵守护路巡防管理单位规章制度和质量要求。
7.应要求护路巡防员在提供服务期间服从管理,不得利用工作便利牟取私利。
8.对其护路巡防员在提供服务期间造成护路巡防管理单位、第三方或自身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9.业务外包公司及业务外包公司护路巡防员应当对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护路巡防管理单位商业秘密及护路巡防管理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九)应对护路巡防管理单位因生产需要增加临时性、短期性护路巡防业务予以配合。
(十)业务外包公司应与巡防管理单位合署办公,负责护路巡防日常管理工作。合署办公人员应遵从护路巡防管理单位指导,配合护路巡防管理单位开展考核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业务外包公司应制定护路巡防工作管理办法及岗位考核办法,并商请护路巡防管理单位指导。业务外包公司提供护路巡防服务应接受护路巡防管理单位监督考核。
(十一)安保公司要与沿线村屯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在护路队员中选拔熟悉当地环境、能够协调联系地方政法部门和村屯的人员作为网格员。充分发挥协调联动作用,积极发动村屯人员力量,及时发现、报告、处置铁路沿线各类安全隐患,协调化解路地矛盾纠纷。
(十二)安保公司在履行合同期间,应当遵守国铁集团、沈阳局集团公司和巡防管理单位大连工务段相关制度办法。
附件1 《巡防装备、备品明细表》
附件2 《巡防员一班作业标准》
附件1
巡防装备、备品明细表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 量 | 备 注 |
1 | 强光手电 | 部 | 每人一把 | 夜间携带(保安公司提供) |
2 | 通讯设备 | 部 | 1 | 携带(保安公司提供) |
3 | 通讯设备 | 套 | 1 | 携带(保安公司提供) |
4 | 钳子 | 把 | 1 | 岗亭配备(以下备品由巡防管理单位提供) |
5 | 铁丝 | 米 | 10 | 岗亭配备 |
6 | 工具袋 | 个 | 1 | 岗亭配备 |
7 | 反光背心 | 件 | 每人一件 | 当班穿戴 |
8 | 铁锹 | 把 | 1 | 整理路径、灭火时携带 |
9 | 扫帚 | 个 | 1 | 岗亭卫生清理 |
10 | 镰刀 | 把 | 2 | 岗亭配备,除草时携带 |
11 | 岗亭钥匙 | 把 | 工区和岗亭各1把 | 工区备存,岗亭检查携带 |
12 | 照明灯泡 | 个 | 2 | 岗亭配备 |
13 | 灭火器 | 个 | 2 | 岗亭配备 |
14 | 修枝钳 | 把 | 1 | 修剪树枝时用 |
15 | 桌、椅 | 个 | 1 | 岗亭配备 |
16 | 线路巡防日志、笔 | 套 | 每人一套 | 携带 |
17 | 制度揭挂 | 个 | 1 | 岗亭配备 |
18 | 长柄铁钩(长度约1.8m) | 个 | 1 | 清理封闭网垃圾 |
附件2
巡防员一班作业标准
项目 | 技术要求 |
班前准备 | 1.班前充分休息。 2.提前十分钟到岗。 3按规定着装,整洁端正,佩带护路队员工作证。 |
班前交接 | 1.交班人发现接班人饮酒或精神不振要拒绝交班,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在新接班人没有到来之前继续值岗。 2.接班人检查岗亭内各类备品及电源使用状态。 3.交班人交清安全情况、注意事项及上级指示,接班人填写交接班记录,双方签字。 |
班中值守 巡视 | 1.坚守岗位,精神集中,认真监听和瞭望岗亭周边环境。 2.按规定时段、走行路径出务巡检。 3.巡检时段要慢走细看,注意人身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程序向相关部门报告。 4.遇有暴风、雨、雪、扬沙、大雾等恶劣天气、停电时,注意自身安全,加强对岗亭外可视范围内瞭望,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按规定程序向相关部门报告。 |
班中应急 处置 | 在岗亭执守或出巡时发现各类直接危及铁路运行安全的隐患时,要立即拨打集团公司应急处置调度电话024-********,并按应急处置报告流程妥善处置。 |
班后准备 | 1.班中发生的问题,交班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2.按规定参加学习。 3.按规定做好岗亭小补修,参加岗亭建设的义务劳动。 |
注:各巡防管理单位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完善。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能提供保安服务的法人单位。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投标人具有省级公安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4.供货业绩要求:
因涉及旅客列车安全,投标人须具有专业队伍,并提供近五年任一年铁路保安服务或服务其他大型企事业、政府部门的保安服务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2月2日8:00时起至2024年2月8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5.3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2日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上发布。
8.联系方式8.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大连工务段
项目立项人:杜博
立项人电话:151*****350
技术咨询人:邵昉
技术咨询人电话:136*****062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024-******** 151*****843(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财务科长:024-********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2024年02月01日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护路巡防业务 | 月 | 10 | 6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工务段管内丹大快速铁路相关护路巡防处所。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按照技术条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完成巡防相关工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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