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某被执行案件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某被执行案件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某被执行案件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竞价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某被执行案件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2项目编号:CG*********

1.3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某被执行案件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4招标范围/服务要求:法律咨询及全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决定重新仲裁、指令重新仲裁、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终结执行、再审以及其他仲裁、民事、刑事、非诉讼程序等诉讼工作

1.5服务期:合同签订起4个月内完成,具体按采购方要求执行。

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付款方式:采用全风险代理模式,达到编号为(2024)四建委001号委托代理合同中第三条的条件后付款100%。甲方支付代理费用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1.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 此预算价格构成:为完成采购人要求服务范围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

4.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营业场所、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含3年)且社会声誉良好,注册执业律师不少于8人(含8人)且具有律师执业资格。

4.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顾问律师执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含3年),且作为主办律师代理过1件以上(含1件)标的额大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经济纠纷类(民间借贷、金融借贷、涉及金额的合同纠纷等)案件并作为原告方胜诉且执行完毕或作为被告方胜诉,近五年没有违反执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具有丰富的诉讼案件代理经验、较强的沟通能力。

4.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份代理标的额大于500万元(含500万元)法律顾问服务业绩合同。

4.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能提供包括民间借贷纠纷、建设工程、仲裁案件等业务在内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并有相应经验。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意向供应商报名(请意向供应商注意,报名时一定要预留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及其电话,否则因预留电话有误联系不到意向供应商或者预留联系人不知悉本次竞价采购事宜,报名审核将不通过,不能参与竞价)。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2 月 2日8 时30分至2024年2 月5 日 8时3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已审核入驻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核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交,报名将不予审核通过。注: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添加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以报名企业名称命名)上传到资格文件中,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份独立代理标的额大于1000万元(含)法律顾问服务业绩1份(合同复印件);

(3)为本项目配备的顾问律师执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含3年),且作为主办律师代理过5件以上(含5件)标的额大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经济纠纷类(民间借贷、金融借贷、涉及金额的合同纠纷等)案件并作为原告方胜诉且执行完毕或作为被告方胜诉(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年限以证书上时间为准,业绩证明以提供的裁决书、判决书及裁判文书网记载为准);

(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意向供应商近三年内未有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查询截图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查询结果为准;

(6)盖章签字版无围标串标承诺书。规定模板样式为无围标串标承诺书.doc,不接受除此版本外的其他任何格式,请自行下载填写盖章。

5.2报名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三家以上,到报名截止时间前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4年 2月5 日8 时30分至2024年 2月 5日 9时30分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6.4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6%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中标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6%增值税率,需进行价格换算并公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等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自动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应在竞价结束后两小时之内、收到确认书之前将报价清单加盖公章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给本项目联系人,供采购人进行核实,若第一候选人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实,采购人将会重新招标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竞价时,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其它说明

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进乡街12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78*****113

日期:2024年2 月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某被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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