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段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段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段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都市圈西南环线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相关规定对“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段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段项目起于在建吉黑高速牛家枢纽互通处(K198+809),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五站镇安居村东南侧、与绥满高速公路哈尔滨至大庆段交叉,顺接待建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终点桩号K90+741.547,路线全长90.742km,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K44+500~K51+900段在哈大铁路客运专线立交桥下穿越哈牡客运铁路,该段主线采用分离式路基断面,单幅断面路基宽度为13.25m。其余路段为双向四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27.0m。设置特大桥6798.34m/1座、大桥1447.88m/4座、中桥294.3m/5座,设置涵洞103道;互通式立体交叉12座(预留3座,本次不建设仅预留位置),分离式立体交叉34处;设置车行天桥20座、通道涵18道;设置服务区2处(双侧设置,设置简单维修工段),均与养护工区合建;设置停车区1处、匝道收费站5处(单侧设置)。估算投资额*******.126万元。

2.2项目需求:

(一)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投入试验检测设备,对施工自检、监理抽检的检测项目,进行必要的抽检及验证等工作。

(二)配合省厅、公路建设中心及相关部门巡检、专项督查进行必要的检测工作。

(三)协助发包人参与工程质量管理,针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检测数据、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检查,并进行必要的抽样验证。

(四)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其他试验检测工作。

(五)按照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要求,在项目交工并通过验收之前,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按月提交《工程质量运行情况报告》。

2.3招标控制价:*******.00元。

2.4建设地点:哈尔滨市、五常市、肇东市。

2.5服务期限:自第三方检测机构进场(最迟于2024年5月1日进场)服务之日起,至项目交工并通过验收为止。项目未完成交工验收,第三方检测机构有义务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哈尔滨都市圈西南环线投资有限公司不再单独付费。

2.6招标范围: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段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2.8安全目标:在项目技术服务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证书及检验检测机构认证的CMA证书。

3.1.2业绩最低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近年2021年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1项(同时提供合同及检测报告)。

3.1.3人员最低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派检测工程师2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所提供的证书检测专业应包含道路工程(或公路、材料两项)、桥梁隧道工程(或桥梁)及交通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且从事道桥试验检测工作5年以上;助理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员2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公路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助理检测师(或检测员)资格证书,且从事道桥试验检测工作3年以上;内业人员1人。(以上人员为最低配备,最终人员数量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之日起近三年(2021年1月-投标截止之日前)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2月2日12时00分至2024年2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本次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售后不退。

账户信息:

账 号:230*****575*********

户 名: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

4.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投标人在报名时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的清晰扫描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内。按下列序号对应PDF文件顺序,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传至平台,压缩包以单位全称命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自拟,如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3日14: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纸质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1号),逾期送达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1号。

5.4开标时间:2024年2月23日14:00

5.5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1号开标大厅。

6.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2月23日14:00

注:汇款时须备注项目名称简称+汇款用途(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

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于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回。

账户信息:

账 号:230*****575*********

户 名: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

6.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履约担保方式:/;

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时间:/;

履约担保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8.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进行公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都市圈西南环线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186*****180

招标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1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51-********-8010

邮箱:dongxinzhaobiao001@163.com


附件1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期限;

b.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9)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致;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6)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致;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分项投标限价和最高投标限价;

(5)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 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7)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含证书附表)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加盖银行公章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 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信用中国”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60分

业绩: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30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参加商务评分的以各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等于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得分30分,每高出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最多扣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最多扣2分。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2.2.4

试验检测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

10

针对本合同包试验检测工作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对策与与方法针对性强得10-8分;对本合同包试验检测工作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对策与方法针对性较强得7-4分;有对本合同包试验检测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得3-1分;未提供试验检测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得0分。

试验检测程序及措施

20

针对本合同包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真实、有效、准确、及时的试验检测程序合理;措施有力得20-15分;针对本合同包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真实、有效、准确、及时的试验检测程序较合理;措施较有力得14-10分;有针对本合同包的试验检测程序及措施得9-5分;未提供试验检测程序及措施得0分。

试验检测工作方案

10

针对本合同包特点和技术难点,提出相关的试验检测工作方案,全面、合理、有效,可操作性强得10-8分;针对本合同包特点和技术难点,提出相关的试验检测工作方案,较全面、较合理、较有效,可操作性较强得7-4分;有针对本合同包试验检测工作方案得3-1分;未提供工作方案得0分。

内部制度

12

投标人提供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基础管理制度等,内容完整合理清晰的得12-8分;较全面、较合理得7-4分; 未提供内部制度得0分。

人员

8

1.投标人所派检测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所派助理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员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最高得4分。

业绩

10

投标人满足招标公告业绩最低要求,每提供1项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及检测报告)得2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注:

1. 各评分因素得分(评标价得分除外)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单项最高分和一个单项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 对于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的偏差率等计算评标价得分的过程值,均不对其小数点后保留位数进行限制;在开标现场,评标基准价暂按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进行记录;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的小数点后2位数,以能够区分出不同评标价的得分高低为准。



标签: 试验检测 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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