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银行名录补录?招标公告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银行名录补录?招标公告

大理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银行名录项目(补录)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理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银行名录项目(补录)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云南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建房〔2021〕128号)、《大理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对大理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银行名录项目(补录)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履约能力、信誉良好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大理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银行名录项目(补录)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对大理州内各县市的监管项目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前,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含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等设立监管账户。负责配合监管部门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取、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并按照监管要求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2.2 .2招标内容:
(1)须对监管账户进行外观标记。
(2)须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并与大理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联网实现有关数据即时传输。
(3)须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能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详见“第五章 “业务要求””,最终服务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任务为准。
2.3服务期限
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年(协议履行期间若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等原因导致服务中止或终止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4服务地点
大理州内。
2.5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投标人可以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若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则选择最高级别的分支机构参加,其他分支机构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标书处理。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具有成立以来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起始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
3.5投标人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在大理州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以分行及以上级别参与投标,中标后,其下具备资格条件的分支机构均可开展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4.2地点: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大理市下关洱河南路滨海俊园1栋A单元302室)
4.3方式:持《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原件到现场获取,或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原件扫描件发送至dlzbgs@126.com邮箱后获取磋商文件。联系电话:0872-*******。《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4.4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7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招标条件
大理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银行名录项目(补录)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云南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建房〔2021〕128号)、《大理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对大理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银行名录项目(补录)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履约能力、信誉良好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大理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银行名录项目(补录)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对大理州内各县市的监管项目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前,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含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等设立监管账户。负责配合监管部门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取、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并按照监管要求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2.2 .2招标内容:
(1)须对监管账户进行外观标记。
(2)须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并与大理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联网实现有关数据即时传输。
(3)须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能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详见“第五章 “业务要求””,最终服务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任务为准。
2.3服务期限
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年(协议履行期间若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等原因导致服务中止或终止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4服务地点
大理州内。
2.5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投标人可以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若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则选择最高级别的分支机构参加,其他分支机构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标书处理。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具有成立以来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起始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
3.5投标人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在大理州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以分行及以上级别参与投标,中标后,其下具备资格条件的分支机构均可开展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4.2地点: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大理市下关洱河南路滨海俊园1栋A单元302室)
4.3方式:持《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原件到现场获取,或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原件扫描件发送至dlzbgs@126.com邮箱后获取磋商文件。联系电话:0872-*******。《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4.4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7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大理市下关洱河南路滨海俊园1栋A单元302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ali.gov.cn/)、大理建设工程招标网(www.dljszb.com)、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ali.gov.cn/)、大理建设工程招标网(www.dljszb.com)、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大理州龙山行政办公区
联系人:张建东
电 话:0872-*******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大理市下关洱河南路滨海俊园1栋A单元302室
联系人:李九江 赵家智 原玮琳
电 话:0872-*******

2024年2月1日

附件: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手机


座机


邮箱


后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自行报名时可以不提供);(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副本(以上证明资料需扫描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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