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洗涤服务招标公告

兴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洗涤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XLYY2024-002


二、项目名称

扬中市兴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洗涤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


8万元整(详见采购文件)


五、采购需求


一、洗涤物品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年洗涤数量

1

被套

3000

2

床单

2400

3

枕套

2400

4

诊疗单

1000

5

医生、护士工作服

500

6

手术衣

900

7

洗手衣(裤)

1500

8

手术中单

1500

9

剖腹单

300

10

治疗巾

1200

11

空调被

1000

12

小洞巾

4500

13

大包布

4500

14

棉垫(薄床垫)

1000

15

病员衣(裤)

1000

16

枕芯

500

17

窗帘

150

18

病床隔帘

100

注:以上洗涤物品的年洗涤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按实际洗涤件数进行结算。

二、服务标准

1、要认真做到满足临床各科室的需求,要有应急预案,确保在任何情况下保障供给。

2、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热情主动,服务规范。

3、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分类洗涤制度,做好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4、清点物品时当面点清,做到账物相符,无差错,损坏或遗失物品要赔偿;被服的遗失率不得超过年洗涤量的0.1%,超过遗失率需进行赔偿;衣物、被服的损坏率不得超过年洗涤量的3%(服务首月不计),超过损坏率需进行赔偿。

5、收回的污染物品,要先分检,再分洗,(包括消毒、洗涤、干燥、烫平、折叠)。

6、物品清洗达标(无肉眼可见污渍和血迹、无退色、无布屑、无线头、无胶带、无胶布)做到零退洗。

7、物品规范达标,干燥、平整、完好,无破损、无褶皱、无裂缝、带子及纽扣齐全,做到零退换。

8、以临床工作为中心,做到下收下送及时到位,保证供应,配送工作零投诉。

9、洗涤配送车辆达标,要求车辆轻便,配送物品时保持静音。配送车辆要及时清洁、消毒和保养,清洁车与污染车分开,车辆标志清楚,分室放置,每天都应用消毒液擦拭,每周彻底清洁、消毒、保养一次,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安全。

10、对手术室、供应室敷料洗涤要求

(1)棉质包布初次使用前,需经高温洗涤去色、脱脂去浆处理。

(2)送洗要求:洗涤公司需按医院回收污织物的数量,如数进行分类、洗涤、检查、整理、烫平并且分类折叠。对破损的或有污渍等须去除,分拣出来单独摆放,交给招标人,特殊情况无条件服从招标人要求。

12、洗涤物品登记交接单必须一式3联,字迹清晰,分单位、部门留存。

13、工作服洗涤完成后,需交还给本人,不能错发、丢失。


三、缝补和报损要求

3.1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委托洗涤物的轻度破损被服(缺纽扣、少带子、脱线缝、撕裂……),将由供应商协助进行免费缝补,缝补完好后方能发出,修补材料由采购人负责提供。

3.2床上用品洗涤破损更换达到标准,采购人负责报损和更换。


四、其他要求

4.1制定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制定服务方案(包含服务流程、服务方案、及项目管理细则),服务方案应科学合理、具备针对性,并指定专门的对接服务人员,确保服务期内能够及时响应并解决问题。

4.2制定车辆及洗衣厂房设备配备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制定运输车辆及洗衣厂房设备设施配备情况(包含洗涤、烘干、熨烫、折叠等设备)及洗涤设备专业程度化情况方案。方案应科学合理、具备针对性。

4.3制定项目的人员配备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制定项目人员配备方案。人员配备方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可行性,服从采购人管理要求,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

4.4应急措施及处理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制定项目应急措施及处理方案(包含应急洗涤、配送预案等),方案内容应全面充分、可行性强。

4.5洗涤流程及消毒制度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洗涤流程及消毒制度:整个洗涤流程消毒制度需完善,消毒环节清晰,流程图清晰合理。

4.6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切事故的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洗涤质量标准

5.1强制要求:为避免交叉感染,承担疾控的社会责任。供应商必须遵守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的《公共用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第4章中的强制性条款“分别处理医疗用公共用纺织品和非医疗用公共用纺织品(包括设备、环境、人员)”承诺不与宾馆、饭店类行业的洗涤物在同一车间内洗涤,供应商同时承诺,不将传染病医院(传染病病区)的洗涤物与采购方的洗涤物在同一洗衣设备内消毒洗涤,实行专机洗涤。

5.2服务要求:洗涤清洁、熨烫平整、折叠整齐,收发及时准确,作业场所严格按照规定洁污分开,流程符合感控要求。

5.3消毒洗涤后的衣物被服标准:洗涤后的衣物被服应外观整洁、干燥、无污渍、无异味、无异物、无破损。对有熨烫要求的物品必须熨烫到位;对破损物品(缺纽扣、少带子、脱线缝、撕裂……)必须缝补完好后方能发出。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2022年财务报表);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谈判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谈判响应承诺函);
1.6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7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1.8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1.3至第1.7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服务周期


一年

八、服务质量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俊
联系电话:136*****029

扬中市兴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洗涤服务采购的供应商应在兴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 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 2 月 6 日17: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6日 17:00(北京时间),以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扬中市兴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2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洗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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