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公告

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公告

2024-2025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福建省晋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2024-2025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YFCGZ******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采购包预算金额

采购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所属行业

1

1-1

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

1项

*******.00

*******.00

*****

批发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其他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承诺拟派往本项目的配送人员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7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7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到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按约定办理投标登记获取投标文件。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若有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

8.3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

9.1磋商时间:2024年2 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2磋商地点: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10个日历日。

11.若有更正公告,以更正公告为准。

12.采购人:福建省晋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崇德路267号金融广场1期1号楼5-6层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法:0595-********

13.代理机构: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法:0595-********

1:账户信息


磋商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浦西支行

银行账号:350*****425*********

特 别 提 示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采购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3、磋商保证金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称一致。

4、未按以上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标签: 食堂食材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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