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部关于钢结构屋面板、墙面板的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部关于钢结构屋面板、墙面板的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2-01 16:17:22
投标截至时间:2024-02-05 10:00:00
内容:
各投标人:
因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部项目施工需要,钢结构面板具备询价条件(具体详见物资需求表),询价公告(询价编号:ZT1103-XJ-2024-001)具体要求事宜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2024年02月01日10:00至2024年02月04日10: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2024年02月05日上午10:00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钢结构面板 | 墙面、屋面 | m3 | 9563.17 | 宁东电气化改造指定施工现场 |
四、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近3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报价中包括不限于乙方的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工料上涨风险、人工代机械费用、机械垂直及水平运输费、措施费、超高人工降效费、管理费、利润、往返车旅费、工期奖、操作工人的手持工具费、劳保用品费、医疗及其他保险费、安全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工伤保险、税金、材料丢失损耗、试验检测费、加工安装费等一切费用,买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1.3.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钢结构、屋、墙面板生产、运输、供应、安装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须提供2020至2022年大中型钢结构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三个及以上已完工投入使用的业绩证明资料(钢结构施工规模1000t以上),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2.5倍,并提供3份及以上(含3份)业主对投标方履约情况评价和建设单位对投标方产品质量相关评价证明文件(供货合同、业绩证明、客户满意度评价、产品使用评价)。
2.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交货方式:乙方汽车运输至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
4.验收标准:质量能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上述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020至2022年每年至少一份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随车交接出厂材质书、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5.交货期限:从发货至运输到达施工基地耗时不得超过一天,负责配合招标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现场施工因质量问题,投标人技术人员,调度管理人员应1小时内到场,及时解决处理。
6.交货地点:宁东电气化改造项目指定施工地点。
7.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实缴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和垫资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
8.结算、付款方式:当月对账结算,次月在买方业主支付计量款后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不超过85%的价款,余款在结算之后12个月内支付不超过10%。余下5%作为质保金,待本工程质保期满后12个月内支付。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现场钢结构屋面安装负责人具有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职安全员,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持证上岗。
五.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崇 电话:178*****514
采购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部
2024年02月01日
报价文件格式
目 录
1.报价资料
2.资格证明资料
1.报价资料
1.1报价函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部 询价编号:ZT1103-XJ-2024-001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3-XJ-2024-001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3-XJ-2024-001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不含税单价 (元) | 含税单价 (元) | 税率 | 税额 | 到站合价(含税) | 备注 |
钢结构面板 | 详见施工图纸 | m3 | 9563.17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年 月 日
2.资格证明资料
2.1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资料
2.2开户许可证
2.3近3年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供货业绩一览表)
2.4生产许可证
2.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料
2.6财务状况报表
2.7报价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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