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年关守护2024”行动方案》的通知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年关守护2024”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全市市场监管“年关守护(2024)”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


  全市市场监管“年关守护(2024)”行动方案

  2024年春节即将到来,全省“两会”即将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省市场监管局的相关部署,做好节日期间市场监管相关工作,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场监管“年关守护(2024)”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市场监管领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开展节日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价格检查、民生计量、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打击传销、反不正当竞争和市场综合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问题,坚决防止和遏制较大及其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及时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

  食品方面:组织全面完成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包保督导任务,对人群集中、问题易发、影响面广的重点部位开展抽查,突出校园和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排查整治,突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景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场所,突出节日热销食品、“年夜饭”、特色民俗食品、大宗食品和生活必需食品等重点品种,突出网络食品销售、集体配餐、中央厨房、总批发总代理、小作坊等重点环节,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督促生产经营者按规定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严厉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节日市场食品抽检,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反食品浪费有关工作。

  药品方面:持续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加强对高风险、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管,特别是针对委托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重点环节,疫苗、集采中选、感冒发热、冻伤、跌打损伤等重点品种,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大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抓好网络销售监管,严防重惩违规网售行为。加强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切实把药品安全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药品安全事件。

  特种设备方面:一是结合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状况和岁末年初常见的严寒、冰冻等季节特点,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极端气候条件下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二是结合本地区实际,对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气瓶、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观光电梯等重点设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三是按照国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电梯筑底行动相关工作,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回头看”。

  重点工业产品方面:围绕消防安全、民生需求和社会关注,突出生产集中区、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突出烟花爆竹、电取暖器、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儿童学生用品、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化肥等质量安全风险高的重点工业产品,重点整治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以及无证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

  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方面:继续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道路交通安全运输产品存在的非法改装、大吨小标、非法销售二类底盘等问题开展严查严打行动。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规范治超管理,严厉查处车检机构弄虚作假、检验质量把关不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专项检查重点。

  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充分发挥全国*****平台和**********)热线功能,及时受理依法处理节日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

  价格检查方面:围绕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感冒发热药品、煤电油气、节日特色消费品,年夜饭、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诚信计量方面:持续推进集贸市场、商超、加油站、出租车等民生领域诚信计量工作,突出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等热门地点,加大重点民生计量器具的计量监管力度。加强联合检查执法,严查计量违法行为,规范市场计量秩序,打造“秤准量足”的消费环境。

  网络交易监管方面:以电子商务平台、大型购物网站为重点,加强网络交易监管,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规范平台内的经营行为。加大对节日期间易发高发的虚假促销、商业混淆、巨奖销售、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测力度。

  广告监管方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力度,以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各类药品、医疗、医疗美容、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捏造事实、混淆概念、制造噱头、虚假夸大效果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强化直播(电商)带货的监管。

  打击传销方面:始终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坚决取缔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实施的聚集式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消除各种不稳定隐患;大力加强网络巡查,会同公安部门严密监控网络传销活动,加强情报收集和线索处置,充分研判网络传销特点和趋势,循线追踪、合力打击,坚决遏制网络传销快速蔓延势头。

  反不正当竞争方面:持续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护法”专项行动,聚焦农村、城乡结合部门、医疗机构周边、文化娱乐馆周边等违法行为多发地区和场所,聚焦医美植发、医药购销等行业领域乱象问题,严肃打击商业标识仿冒混淆、“口碑”营销、刷单炒信、冒用央企国企等虚假宣传及带“金”销售、利益输送等商业贿赂行为。

  市场综合执法方面: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市场流通领域扫黑除恶、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等重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食品“两超一非”、假冒伪劣、商标侵权、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形成强大震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切实抓好“三品一特”安全监管、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全力以赴开展好“年关守护(2024)”行动。

  (二)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立体式、全覆盖、无盲区”要求,突出岁末年初期间市场生产、经营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行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实施隐患闭环整改,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

  (三)加大力度,强化执法办案。要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打非治违”行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执法支队和各县市区局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彻底治理一批风险隐患,曝光一批价格欺诈、哄抬价格、计量作弊、虚假促销、侵权假冒等典型案例,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

  (四)推动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市局成立8个督导检查组(具体分工见附件),对各县市区局和园区工作组“年关守护(2024)”行动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各督导组要以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要抽查3家企业(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相关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抽取)。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局、园区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和企业自查自纠、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在对企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检查组要进行现场交办,相关县市区局、园区工作组要督促相关企业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督导检查组。各组牵头科室要加强与相关业务科室、各县市区局、园区工作组的沟通交流,确保一支队伍进企业,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

  (五)严格值守,强化信息报送。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新闻宣传科要积极向省局和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报送新闻信息,组织开展“年关守护(2024)”行动系列专题报道;各县市区局、园区服务组、相关科室、执法支队要及时向市局新闻宣传科报送工作稿件;各县市区局、园区服务组、执法支队于2024年1月29日前向市局特种设备监察科报送工作阶段性开展情况和统计表(附件1)。“年关守护(2024)”行动结束后,于2024年2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报市局特种设备监察科。

  联系人:李雄,********

  邮 箱:*********@qq.com

  附件:1.全市市场监管“年关守护(2024)”行动情况统计表

  2.市局领导带队督导检查安排表

  附件1

  全市市场监管“年关守护(2024)”

  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类别

出动检查人员

(人、次)

检查单位(家)

督促整改单位(家)

发现安全隐患数量

安全隐患整改数量

责令停产停业(家)

立案

数量

(件)

经济

处罚

(万元)

移送刑事处罚案件(件)

新闻

报道

(篇)

曝光违法企业(家)

食品

药品

特种设备

共 家其中充装单位 家

重点工业产品

其他

亮点工作:

  附件2

  市局领导带队督导检查安排表

组别

带队领导

牵头科室

检查单位

第一组

赵波

办公室

随机抽查

第二组

王新平

医疗器械科

湘潭县局

第三组

陈强

特设科

园区服务一组

第四组

黄菊秀

认证科

雨湖区局

第五组

肖河泓

价监科

湘乡市局

第六组

周艳

药品流通科

岳塘区局

第七组

曾正红

食品协调科

韶山市局

第八组

施章

信用监管科

园区服务二组

  请牵头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分管领导开展督导检查。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印发

标签: 市场监管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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