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计量单位
1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2月15日-第1页-服务内容包括:(一)供应方派驻律师助理提供法律服务1.供应方指派2名律师助理(大专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或有相关行业从业经历),协助采购方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非诉强制执行,行政争议调处化解及窗口法制宣教等日常法律事务,具体工作内容由采购方确定。2.供应方的律师助理应派驻在采购方工作场所,作息时间按照采购方工作时间,如需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提供服务的,应当满足要求,相关费用由供应方自行解决。 3.律师助理工作不能满足采购方要求的,采购方可随时要求供应方更换人选。 4.律师助理工作变动的,供应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采购方,并及时选派经采购方认可的其他人员接替,保证工作无缝衔接。 5.合同履行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人员空岗,服务空档期超过15天的,根据人数,按超出工作日/251天的比例扣减费用。 6.供应方应与律师助理签订一年期以上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律师助理缴纳社会保险。采购方与律师助理不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二)供应方代理采1
购方六宗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方式如下: 1.供应方在服务期限内代理六宗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每宗案件供应方应指派至少一名执业律师参与代理。 2.每宗案件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二审三个阶段,供应方应根据实际发生的阶段全程代理。合同期满终止时案件尚未终审结案的,供应方应根据采购方需求继续代理完毕。 (三)采购方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供应方代理若干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按照5:1的比例置换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代理数量。即每委托代理5宗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置换1宗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代理。每宗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供应方应指派至少一名执业律师参与代理。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072051
(三)预算金额:20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编号
服务描述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数量
计计
量量
单单
位位
服务内容包括:
(一)供应方派驻律
师助理提供法律服务
1.供应方指派2名律师
助理(大专以上学
历,法律类专业或有
相关行业从业经
历),协助采购方办
理行政复议、行政诉
讼、非诉强制执行,
行政争议调处化解及
窗口法制宣教等日常
法律事务,具体工作
内容由采购方确定。
2.供应方的律师助理
应派驻在采购方工作
场所,作息时间按照
采购方工作时间,如
需在正常工作时间外
提供服务的,应当满
足要求,相关费用由
供应方自行解决。 3.
律师助理工作不能满
足采购方要求的,采
购方可随时要求供应
方更换人选。 4.律师
助理工作变动的,供
应方需提前一个月通
知采购方,并及时选
派经采购方认可的其
他人员接替,保证工
作无缝衔接。 5.合同
履行期间,无论何种
原因出现人员空岗,
服务空档期超过15天
的,根据人数,按超
出工作日/251天的比
例扣减费用。 6.供应
方应与律师助理签订
一年期以上全日制用
工劳动合同,并依法
为律师助理缴纳社会
保险。采购方与律师
助理不建立劳动关系
或劳务派遣关系。
(二)供应方代理采
1

1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2月15日
-第1页-
购方六宗行政复议、
诉讼案件。方式如
下: 1.供应方在服
务期限内代理六宗行
政复议、诉讼案件,
每宗案件供应方应指
派至少一名执业律师
参与代理。 2.每宗案
件包括行政复议、行
政诉讼一审、二审三
个阶段,供应方应根
据实际发生的阶段全
程代理。合同期满终
止时案件尚未终审结
案的,供应方应根据
采购方需求继续代理
完毕。 (三)采购方
根据工作需要,可委
托供应方代理若干非
诉行政强制执行案
件,按照5:1的比例置
换行政复议、诉讼案
件代理数量。即每委
托代理5宗非诉行政强
制执行案件,置换1宗
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代理。每宗非诉行政
强制执行案件,供应
方应指派至少一名执
业律师参与代理。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2月02日
二、需求信息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第2页-
五、项目联系方式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景志斌 8971613
采购单位: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02月02日
-第3页-
-第4页-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