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投·明珠府二期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交投·明珠府二期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交投·明珠府二期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产城荆州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交投·明珠府二期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交投·明珠府二期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

1.2采购编号:HBJT-JZFZGS-*********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荆州市

1.4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4.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7万方(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2万方,地下建筑面积约1.5万方㎡),本项目为住宅+裙楼商业,地上由住宅+底层商业,地下室一层,本次招标工程造价暂按2.29亿元计算,本项目拟于2024年5月开工,开发周期约3.5年(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1.4.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所有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工程造价控制办法和工作计划;编制各阶段目标成本,进行成本分析与动态控制;设计(方案)测算比选,选出最优方案以及提供相关经验数据;

2.编制资金使用计划;项目招标方案建议;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复核中标预算;

3.项目合同里涉及工程造价条款的建议;审核工程计量支付并提供付款建议,工程指令估算,现场工料测量,审核工程变更费用,审核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按委托人要求提供本项目施工方案和设计变更做事前造价测算;进行成本分析与造价控制目标的动态调整;

4.提供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方面的价格信息咨询;审核已完工程的结算,及项目后评估;配合集团审计;提供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方面的其他技术咨询服务;配合编制工程财务决算报告。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过程中间结算。针对上述各项服务内容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1.5最高投标限价:98.5万元(折扣率49%)。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全部咨询任务、提交咨询成果文件止(不因本项目竣工日期延长而增加费用)。

1.7质量要求: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成果文件的要求等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DB42/T 823-2021)、《建设工 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等国家、行业相关文件的要求。如国家或湖北省发布新版规范、标准,按最新版执行。

1.8其他:无。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3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7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3.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09时30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4.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荆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hbjtjzgs.com/)上发布。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产城荆州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湖北交投荆州发展大厦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7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在《关于更新审计和工程造价机构备选库名单的通知》(鄂交投审〔2019〕159号)文件的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名单中。

注:

1、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最低要求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均未发生亏损。

注: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近5年至少独立承担过一项建筑面积在7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2亿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注:

1、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投标人应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近5年是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5年。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响应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近5年内在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中未发生违规操作行为。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

附录5 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中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近5年担任1项建筑面积在7 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2亿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的全过程造价项目负责人。

注:

1、投标人应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造价工程师证书应注册于投标单位,否则,其证书将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人员任职情况等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近5年是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5年。

5、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6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过程造价控 咨询服务 交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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