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0225破26号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浙0225破26号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建安公司”)因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宁波中院”)于2022年8月25日作出(2022)浙02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建安公司破产清算,并于同日作出(2022)浙02破申16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管理人”)担任管理人。宁波中院于2022年10月14日作出(2022)浙02破17号民事裁定书,将该案移交象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象山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20日作出(2022)浙0225破2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建安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为维护债权人利益,最大限度的实现建安公司的重整价值,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并适时转入重整程序。现将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公开进行,接受公开监督。为使投资人了解建安公司基本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适用。
(二)参加报名的意向投资人所提供的全部报名材料管理人予以保密,报名时间截止前,管理人承诺不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报名情况。
(三)本次招募投资人,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中止或撤回招募计划,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本次招募公告解释权由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享有。
(五)投资人投资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成功,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企业概况
(一)工商登记企业概况
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为象山建筑安装实业公司,创建于1984年10月。1996年8月8日更名为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剑河路592号。法定代表人黄兆飞,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实缴6000万元。
(二)建安公司工商登记股东和出资情况
序号 | 股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黄兆飞 | 2826.8913 | 47.1149 |
2 | 陈兴世 | 483.7894 | 8.0632 |
3 | 林庆双 | 481.6798 | 8.0280 |
4 | 邵辉 | 481.6798 | 8.0280 |
5 | 陈仙水 | 454.8489 | 7.5808 |
6 | 象山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 | 256.0000 | 4.2667 |
7 | 史培尧 | 251.3875 | 4.1898 |
8 | 黄武其 | 223.9634 | 3.7327 |
9 | 郑友祥 | 123.7599 | 2.0627 |
10 | 杨洪梅 | 29.4400 | -- |
11 | 黎武宁 | 6.4000 | -- |
12 | 张世合 | 15.3600 | -- |
13 | 任永明 | 7.6800 | -- |
14 | 叶爱婷 | 15.3600 | -- |
15 | 欧必永 | 38.4000 | -- |
16 | 林峰 | 15.3600 | -- |
17 | 徐国光 | 6.4000 | -- |
18 | 周荣裕 | 10.2400 | -- |
19 | 戴小芳 | 6.4000 | -- |
20 | 高伟峰 | 15.3600 | -- |
21 | 夏茵萍 | 6.4000 | -- |
22 | 周瑞林 | 5.1200 | -- |
23 | 周友亭 | 15.3600 | -- |
24 | 王伟震 | 6.4000 | -- |
25 | 张永世 | 6.4000 | -- |
26 | 林明高 | 3.8400 | -- |
27 | 董敏 | 25.6000 | -- |
28 | 张富国 | 6.4000 | -- |
29 | 徐建设 | 8.9600 | -- |
30 | 谢加定 | 32.0000 | -- |
31 | 奚嵩华 | 10.2400 | -- |
32 | 吴恩明 | 3.8400 | -- |
33 | 陈和平 | 10.2400 | -- |
34 | 林定荣 | 6.4000 | -- |
35 | 马名华 | 10.2400 | -- |
36 | 吴小平 | 51.2000 | -- |
37 | 姜颖琪 | 5.1200 | -- |
38 | 谢菊亚 | 6.4000 | -- |
39 | 穆忠德 | 3.8400 | -- |
40 | 葛一平 | 10.2400 | -- |
41 | 姜桂兰 | 5.1200 | -- |
42 | 陈华成 | 1.2800 | -- |
43 | 童慧青 | 2.5600 | -- |
44 | 钱绍全 | 2.5600 | -- |
45 | 黄裕定 | 1.2800 | -- |
46 | 傅平伟 | 2.5600 | -- |
(二)子、分公司设立情况
建安公司子公司有2家:象山精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象山兴洲建材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出资比例 | 成立日期 | 注册地 |
象山精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徐中中 | 350 | 80% | 2004-07-07 | 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丹峰东路299-315号501室 |
象山兴洲建材有限公司 | 黄文革 | 800 | 60% | 2000-06-06 | 浙江省象山县丹城金声路10号 |
建安公司设立分支机构31家,4家正常存续,15家注销,12家吊销(非正常)。建安分公司系总公司所属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派出机构,与总公司属同一法人实体,其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支配和控制。
(三)工程项目情况
建安公司采用挂靠、转包、分包经营模式,承建的工程施工项目中,基本都是由实际施工人借用建安公司资质承接并组织施工或建安公司承接后转包、分包给实际施工人施工。破产受理前建安公司与发包方(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施工项目均已完工,已竣工尚在质保期的工程项目有5个,业主方尚未完成支付工程款义务的工程项目有16个。
(四)职工情况
现有职工10余人,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目前保留劳动关系,继续留用。
(五)荣誉情况
建安公司先后共创造中国和上海市政金奖8次、"白玉兰"杯(22次)、"浦江杯"、“钱江杯”、"姑苏杯"、"甬江建设杯"等省、市级优质工程80余项和省、市文明工地、安全标化工地80余项,曾荣获国家级QC成果奖22项,省、市级质量管理成果奖20项,连续七年获上海市用户满意企业,连续六年跻身上海市进沪施工优秀企业前10名行列,为浙江省重点骨干企业。
三、重整投资权标的情况
重整投资权涉及的资产为建安公司不动产、设备、无形资产(主要为建筑资质)、子公司股权。建安公司名下其他资产不纳入重整范围,由管理人另行处置。具体如下:
1.不动产情况如下:
序号 | 权证号 | 坐落地址 | 建筑面积(㎡) | 权利类型 | 房屋用途 | 查封抵押情况 | 备注 |
1 | 沪房地长字(2005)第******号 | 上海市剑河路592号 | 582.25 | 房屋所有权 | 商业 | 有查封,有抵押 | 在用 |
78.01 | 房屋所有权 | 其他 | |||||
1,127.98 | 房屋所有权 | 办公 | |||||
1,550.70 | 出让 | 综合用地 | 有查封,有抵押 | ||||
2 | 象国用2001第01-4621号 | 丹东街道金声路8号 | 259.41 | 划拨 | 综合用地 | 有查封,无抵押 | 目前未在使用 |
象房权证丹城镇字第*******号 | 丹城镇金声路10号 | 502.72 | 房屋所有权 | 办公 | |||
3 | 象房权证丹东街道字第2006-******号 | 丹东街道建设路168号 | 240.98 | 房屋所有权 | 商业 | 有查封,无抵押 | 存在短期租赁 |
405.33 | 房屋所有权 | 办公 | |||||
象国用(2007)第*****号 | 丹东街道建设路168号1-2层 | 211.81 | 划拨 | 商业用地 | 有查封,无抵押 | 公司更名时未作划拨转出让手续,故权利人名称尚为象山县建筑安装实业公司 |
2.设备是办公家具、电子设备等,基本为2015年及以前采购,均存放于建安公司办公区域内。
3.无形资产主要是建安公司名下建筑工程资质。
序号 | 资质编号 | 资质名称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发证机关 |
1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2023-12-22 | 2028-12-22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2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3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4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2022-12-6 | 2024-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6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7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4.子公司股权:
系象山精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象山兴洲建材有限公司股权。
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出资比例 | 成立日期 | 注册地 |
象山精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徐中中 | 350 | 80% | 2004-07-07 | 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丹峰东路299-315号501室 |
象山兴洲建材有限公司 | 黄文革 | 800 | 60% | 2000-06-06 | 浙江省象山县丹城金声路10号 |
四、投资人需满足的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存续的法人,不接受自然人、联合或联合体。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履约能力及雄厚的资金实力,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重整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重整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意向投资人资格)。
五、招募流程
1.提交报名资料
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日即2024年2月29日17时前向管理人(联系人:戴依婷 ,联系电话:135*****398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提交报名材料。(密封装订,报名材料需一式两份,按招募公告附件提供的格式编制,未提供格式的,投资人自拟格式。邮寄提交的,需在该时间前送达。)
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重整投资人报名意向书(非企业法人报名的,招募公告中后附格式中的法定代表人理解为单位负责人,下同);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
(4)实收资本实缴凭据或验资报告;
(5)承诺函;
(6)意向投资人简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资信情况等;
(7)投资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8)报价函。
2.报名保证金的缴纳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限期内未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资资格。
报名保证金不计利息,报名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
3.尽职调查
在缴纳报名保证金后可进行投资尽职调查,投资人应对知悉的建安公司情况予以保密。
本招募公告中所属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要查阅建安公司资质、财务审计、评估以及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资料,请在招募结束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及《保密承诺书》。尽职调查于2024年2月29日17时截止。
4、开标
管理人将于2024年3月5日下午14时在管理人办公地点进行开标,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选择线下形式或线上视频会议形式参加开标会。本次招募设置保留价,最高报价未达保留价的,管理人将取报价最高的前三位意向投资人再次询价。二次询价应在管理人指定期限内出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报价重复,重复的两家或多家投资人进行再次报价,以此类推,终次报价最高者即为中选投资人,次高者为备选投资人。
5、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中选重整投资人在《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7日内提交《经营方案》,管理人根据《经营方案》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征求中选重整投资人意见后,提交建安公司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并经象山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生效后竞得人享有对应投资人资格,行使相关权利。
6、支付投资款
中选重整投资人按照本《招募公告》以及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按时足额支付投资款。
7、报名保证金的退回
未被确定为中选投资人的,其交纳的报名保证金,管理人将在与中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管理人无义务向未中选投资人说明未中选的理由或对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支出进行补偿。备选投资人如被确定为中选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如已退回备选投资人账户的,备选投资人须重新交纳与报名保证金等额的履约保证金。
六、投资人选定须知
1.投资人被确认为中选投资人后,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投资人应当在被确定为中选投资人后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招募公告文件内容作为重整投资协议的组成部分);如投资人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投资人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投资人被终止投资权的,备选投资人成为中选投资人。
2.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不按照约定付款进度付款,管理人可终止其投资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法院裁定批准,重整投资协议自动终止,管理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4.象山县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