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沣大厦招标公告

荔沣大厦招标公告




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一次发布)

项目编号:西郊联社交﹝2023﹞*****

受广州市西郊经济发展公司(以下简称“西郊经济发展公司”)的委托,定于2024-2-21 10:00在荔湾区芳村大道中上市路太和街2号 对(广州市西郊经济发展公司的荔沣大厦项目)(以下简称“交易项目”)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报名参与。

一、资产情况

(一)交易资产:荔沣大厦。

(二)交易资产类型:办公楼。

(三)交易资产土地属性:集体建设用地。

(四)交易资产座落位置:白云区同康路262号。

(五)交易资产面积:*****平方米。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7300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3916平方米,

证载面积:0 平方米,

临时建筑面积:0平方米。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1。

风险提示:本租赁标的有0平方米并无产权登记或者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商业、办公。

(八)交易资产的现状:闲置。

(九)交易资产的现状况:一栋大楼 。

(十)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

1.土地所有权人:广州市西郊经济发展公司。

2.土地所有权证号:无。

3.土地使用权人:无。

4.土地使用权证号:无。

5.地 号:无。

6.房产所有权人:广州市西郊经济发展公司。

7.房产所有权证号:无。

(十一)交易资产抵押情况

1.资产是否存在抵押:否。

2.抵押权人:无。

3.他项权证号:无。

4.抵押期限:无。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类别:出租。

(二)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价。

(三)资产使用范围:商业、办公。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交易资产在租用过程中,如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一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电线电路)的配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电线电路)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所有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判定违法违规或被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4.参加竞投的企业,必须是西郊经济发展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出资,由西郊经济发展公司在册在职股东(男60岁以内、女55岁以内)组成的法人单位。

5.竞投中标的企业,必须聘用 30 个西郊经济发展公司股东(实际聘用人员及人数以西郊经济发展公司具体安排为准)。

6.竞投中标的企业,必须定期向西郊经济发展公司提交财务报表,并按照西郊经济发展公司董事会的决定上调利润,接受西郊经济发展公司的审查、监督。

7.竞投中标的企业必须按照西郊经济发展公司章程规定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所有成员必须是西郊经济发展公司在册在职股东。

8.遵守西郊经济发展公司章程,接受西郊经济发展公司党委、董事会领导。

(五)交易底价、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上调利润):¥******元/年;

2.上调利润以实际竞得价为准,利润按年收取,每年12月31日前交付当年利润;具体上调利润金额根据物业实际经营情况,以西郊经济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为准。

3.租金递增方式:无。

4.交易保证金为 0 元(大写: 零 元)。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 0 元(大写: 零 元)。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参与交易时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六)租赁期限:15年(租赁起止时间按合同签订为准),无免租期。

(七)合同的签订:竞得人应在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中标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若需再次交易,则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八)资产交付时间:以公司(联社)交付日期为准。

(九)资产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十)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报名期内,经公司(联社)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方可向公司(联社)咨询查阅。

三、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参加竞投的企业,必须是西郊经济发展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出资,由西郊经济发展公司在册在职股东(男60岁以内、女55岁以内)组成的法人单位。

2.竞投中标的企业,必须聘用 30 个西郊经济发展公司股东(实际聘用人员及人数以西郊经济发展公司具体安排为准)。

3.竞投中标的企业,必须定期向西郊经济发展公司提交财务报表,并按照西郊经济发展公司董事会的决定上调利润,接受西郊经济发展公司的审查、监督。

4.竞投中标的企业必须按照西郊经济发展公司章程规定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所有成员必须是西郊经济发展公司在册在职股东。

5.遵守西郊经济发展公司章程,接受西郊经济发展公司党委、董事会领导。

四、竞得人确定原则

本交易采用价高者得原则。

五、咨询及报名

(一)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可于2024年2月2日10:00至2024年2月9日16:00(节假日除外),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西郊经济发展公司(地址:广州市周门路30号)进行咨询及报名,并索取交易详细资料。交易资产的现状及一切具体情况,须向广州市西郊经济发展公司详细了解。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以单位名义报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非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三)广州市西郊经济发展公司对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按要求填写《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凭《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登记表》发放《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资格确认书》。

(四)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当天18点前携带《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到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申领《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逾期报名登记、逾期缴纳交易保证金或逾期领取《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交易资格。

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竞得人,愿承担参加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愿意按照交易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风险和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

六、交易竞价

竞价人须在2024-2-21 10:00前携带《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到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地址:荔湾区芳村大道中上市路太和街2号 参与交易,未按规定交易时间到达参与交易的,视为竞价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参与交易时,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竞价人身份证件;

(二)《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

(三)非竞价人本人或竞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参与交易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七、中标公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须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公示当天起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本交易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到广州市西郊经济发展公司(地址:广州市周门路30号)或到交易机构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交易若在中标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广州市西郊经济发展公司、资产所属单位承租方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行政及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广州市西郊经济发展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20-********

交易机构名称: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荔湾区芳村大道中上市路太和街2号

联系人:区农经中心 联系电话:020-********

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20-********

本交易公告一切解释权属广州市西郊经济发展公司所有

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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