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中医医院电解质仪器、生化仪器LIS信息系统接口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泸县中医医院电解质仪器、生化仪器LIS信息系统接口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 目 名 称 : 泸县中医医院电解质仪器、生化仪器LIS信息系统接口采购项目

项 目 编 号 : LXZYYYYNCG2024(2)

采 购 人 : 泸县中医医院

中国·泸州

二零二四年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5

第三部分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3

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及要求…………………………………………………………………………………………15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16

第六部分 附 件……………………………………………………………………………………………………17

第一部分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泸县中医医院 (采购人)拟对泸县中医医院电解质仪器、生化仪器LIS信息系统接口采购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兹邀贵单位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服务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泸县中医医院电解质仪器、生化仪器LIS信息系统接口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XZYYYYNCG2024(2);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服务名称

供应商名称

1

电解质仪器、生化仪器LIS信息系统接口

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2若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详见报价文件第四部分)。

五、报价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6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到泸县中医医院药械采购中心现场报名(门诊3楼302室)。

(二)报名咨询。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77*****574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2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泸县中医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

八、本报价邀请在泸县中医医院官网上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 系 方 式:

采购人:泸县中医医院 ;

地 址:泸县云锦镇锦绣路1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275

2024年1月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交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协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协商保证金。

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5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77*****574

6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275

7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泸县中医医院官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药械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275

地址:泸县云锦镇泸县中医医院门诊3楼302室

8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275

地址:泸县云锦镇泸县中医医院门诊3楼302室。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是泸县中医医院 。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

2.3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协商。

4. 报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报价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的构成

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和参加报价协商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采购文件用以阐明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单一来源协商和报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报价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采购项目及要求;

(五)合同主要条款;

(六)附件;

6.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进行,由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按照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在泸县中医医院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供应商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报价截止前按采购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6.4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由采购人负责以书面形式通知按照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在泸县中医医院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四、报价文件

7. 报价文件的语言

7.1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报价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实质性要求)。报价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当尽可能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业务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7.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7.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相关风险。

8.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9.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0.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0.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0.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0.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报价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0.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1.报价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1.1服务部分。供应商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服务项目的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服务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提供的服务要求应答表及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1.2 商务部分。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表;

(6)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符合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采购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实质性要求);

(8)供应商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一览表;

(9)商务应答表;

(10)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1)最终报价信(报价文件中不含最终报价信)。

11.3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1.4售后服务。供应商按照报价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12.报价文件格式

12.1供应商应执行采购文件第六部分的规定要求。

12.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报价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3.协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设置协商保证金。

14.报价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4.1 本项目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供应商报价文件中必须载明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中载明的报价有效期可以长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4.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报价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报价文件。

14.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报价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报价文件。

15.报价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5.1 供应商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报价文件为准。

15.2 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报价文件副本应为正本的复印件。

15.3 报价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报价。

15.4 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一编码,在装订时使用胶装,不允许采用订书机、活页夹、打孔夹等可灵活更换页面的方式装订。

15.5 报价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自行承担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的风险。

15.6 报价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图纸、资料可除外)。

16.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6.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6.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或最终报价信。

16.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6.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16.5供应商应将《最终报价信》封装在信封(或文件盒)内,在采购小组确定的时间递交至监督人员。

17.报价文件的递交

17.1 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供应商不予接收的原因。

17.2递交报价文件时,供应商名称和采购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报价供应商名称和采购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报价文件实质内容供应商名称和采购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协商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报价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17.3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报价文件。

18.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供应商在递交了报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18.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报价须知第16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8.3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报价文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评审过程

19.评审

采购协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对供应商技术和商务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20.协商小组

20.1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组建协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单数组成。

20.2 协商小组将在“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参加协商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证明其出席,如未按时签到,将被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20.3 协商过程中,协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并在协商工作结束后,不得将协商情况进行泄露。

21.协商原则和协商程序

21.1 本项目的协商活动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1.2 符合性检查

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A、报价文件内容是否齐全;

B、对采购文件内容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

所谓偏离是指供应商所投标书的内容高于或低于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供应商所提供投标文件的范围、质量、数量、服务和时间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符合性检查中只要有一项存在重大负偏离,则作无效标处理。

21.3 协商小组需对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协商小组可视情况进行修正、补充。本项内容仅作为协商过程记录文件,不得作为实质性终止条件。

21.4 成交原则:

A、协商结果能够满足采购文件的有关范围、质量、数量、服务和时间期限等方面的实质性要求。

B、成交人将在泸县中医医院官网上公示,在公示期间若对成交人有异议,并经核实反映内容属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C、 成交人如果放弃成交,采购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成交通知书

22. 成交通知书

22.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2.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供应商报价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22.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4成交人的报价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2.5成交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药械采购中心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事宜,并带领取人身份证原件。(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3. 签订合同

23.1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3.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人报价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3.3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25.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26. 履行合同

26.1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7. 验收

27.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8.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八、报价纪律要求

29.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协商;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其他

31.本采购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采购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部分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

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竞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供应商单位财务制度或财务报表。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免税企业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无纳税情况或社保缴纳不足一个月的提供承诺函。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提供单位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承诺函。

7

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承诺函。

备注:以上须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的地方可将须承诺的内容合并至一份承诺函内响应。

二、应当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注:1、本部分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部分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及要求

(一)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参数要求

数量

备注

1

电解质仪器XD690 LIS信息系统接口

实现电解质仪器XD690申请登记,数据采集,检验报告,检验质控,查询统计;LIS设备与LIS系统的接口系统,门诊、住院LIS电子申请单收费、记账。仪器只向LIS工作站发送检验数据,不接收LIS工作站发出的任何指令。

1台

在使用LIS系统期间,本项目为一次性收费,长期免费质保。

2

生化仪器XC8001 LIS信息系统接口

实现生化仪器XC8001申请登记,数据采集,检验报告,检验质控,查询统计;LIS设备与LIS系统的接口系统,门诊、住院LIS电子申请单收费、记账。仪器只向LIS工作站发送检验数据,不接收LIS工作站发出的任何指令。

1台

(二)商务要求

1.电解质仪器XD690、生化仪器XC8001设备须与医院LIS信息系统对接完美匹配,不得影响科室操作。

2. 质保期限:长期。(人为因素引发的故障除外)

3.交货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口安装调试。

(2)服务地点:泸县中医医院信息科。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开具合格票据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总金额的100%。

5.验收方法和标准:

(1)验收办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参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单一来源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

注:以上商务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均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文件,做无效文件处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商务响应表中予以应答。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格式不限,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拟定)


第六部分 附 件

单一来源


报 价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1-1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xxxxxxxxx(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xxxxxxxx(供应商名称)xx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x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xxxxxxxxx)协商和报价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xxx

供应商名称:xxxxxxxx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xxx。

格式1-2

二、承诺函

xxxxxxxxxxxx(采购人):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报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八)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报价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报价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报价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格式1-3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格式1-4

四、报 价 函

xxxxxxxxxxxx(采购人):

我方全面研究了 “xxxx”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协商和报价。我方授权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xx(报价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报价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4、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报价有效期为开标后xxxx天。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格式1-5

五、报价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报价(元)

服务时间

备注
















报价承诺: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工、税费、运输、税费、服务事项,线路使用、硬件采购,运维调试、培训、售后等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六、商务应答表

序号

采购要求

报价文件响应













注:

1.本表只填写报价文件中与报价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报价文件中商务响应与报价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七、供应商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

合同总价(元)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期: XXXX

八、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 XXX

九、最终报价信封面

致:泸县中医医院

最终报价信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包件号:

供 应 商:

※ 特别提示:最终报价信应封装在信封内,在最终报价时单独递交。信封必须封口,在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最终报价信内含附件12-1的所有内容。


附件9-1

最终报价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


报价


(大写)



元(小写)

附注:价格栏可以由供应商代表用手写体填写。

供应商代表:(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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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系统 生化仪 L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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