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营销分中心展览展示品招标公告

卷烟厂营销分中心展览展示品招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委托,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营销分中心展览展示品单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营销分中心展览展示品单价采购项目

1.2招标范围:展览展示品的设计、制作、运输、售后服务等

1.3包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个包段

一包段:门型展架

二包段:美式展架

三包段:三脚展架

四包段:桌面展架

五包段:拉网展架

六包段:展示盒(大)

七包段:展示盒(小)

八包段:展柜

九包段:屏风展架

十包段:手提式双面展架

1.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5服务期:一年

1.6供货周期:招标人下达采购通知之日起后20日历天内

1.7交货地点: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二、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供应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 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所投货物同类供货合同业绩,至少一份;

3.3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内;

3.4 各投标人最多可就上述十个包段中的其中三个包段进行投标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段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4月18日— 2016年4月22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资料

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5.3 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经销商提供);

5.4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所投货物同类供货合同至少一份;

5.5 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内);

上述证件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另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172号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联系人:郑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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