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块土地房屋拆除及围墙整修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两块土地房屋拆除及围墙整修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两块土地房屋拆除及围墙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ZHGB-G1004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工程名称 | 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 计划工期 | 备注 |
1 | 两块土地房屋拆除及围墙整修项目 | 本项目主要包括:拟拆除两块土地上的平房,场地平整,并对现有围墙进行整修。具体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 | 天津市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48.8169万元;
3.最高限价:48.8169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 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且报价企业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注册,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本工程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7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香年广场3号楼11门201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2月26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香年广场3号楼11门一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2月26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香年广场3号楼11门一层。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2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无。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同时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文静、王宇彪
办公电话:153*****014、********-8007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香年广场3号楼11门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包助里、肖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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