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遴选玉屏县龙江河沙水坪村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单位的通告

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遴选玉屏县龙江河沙水坪村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单位的通告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的通知》要求,我局拟通过遴选方式选择玉屏县龙江河沙水坪村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遴选内容

(一)项目管理机构(招标人):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

(二)项目名称:玉屏县龙江河沙水坪村段河道治理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557.37万元

(四)项目建设地点:新店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河道综合治理1.6km,新建堤防1.437km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施工招标代理单位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相关单位纳入黑名单或不在处罚期内的公司。

2.公司提供拟派项目小组成员名单及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身份证明。

3.本项目不允许公司机构组成联合体和以分公司的名义参加遴选。

(二)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相关单位纳入黑名单或不在处罚期内的公司。

2.公司提供拟派项目小组成员名单及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身份证明。

3.本项目不允许公司机构组成联合体和以分公司的名义参加遴选。

三、报名所需资料

(一)施工招标代理单位

1.招标代理收费报价函

2.申请人的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1.招标代理收费报价函;

2.申请人的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和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应提供以上证件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胶印装订一份(密封),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用于审查备案。原件现场核验退回。申请单位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委托代理人名称及其联系电话。

四、遴选方式

报名时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格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进入遴选。经局评标小组研究确定中标单位,申请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或结果,同时报省水利厅、市水务局备案列入黑名单。

五、有关事项

(一)经评标小组确定之后,我局将立即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在接到通知5日内主动与县河道管理站取得联系,并按程序签定相关合同。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出借或借用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备案资格报名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否则将取消其本次遴选确定的相关业务资格,并不得再参加我局相关业务工作。

(三)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对本次遴选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招标人、报名时间及地点

招标人: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时现场领取比选文件)

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行政服务大楼652(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河道管理站)

联系人:胥肖俊 电话:135*****528


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2月2日


标签: 段河道治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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