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牛苦头矿区辅助生产业务外包项目公告
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牛苦头矿区辅助生产业务外包项目公告
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牛苦头矿区辅助生产业务外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牛苦头矿区
一、招标条件
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牛苦头矿区辅助生产系统业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124-ZB*****),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1项目名称: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牛苦头矿区辅助生产业务外包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牛苦头矿区行政区划隶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由格尔木市出发沿格茫公路经乌图美仁乡至237km处,向西南方向行驶约61km至尕林格,下便道向南行驶约18km达矿区,交通较方便。项目所在地海拔3600-3700m,气候以高寒、多风少雨、蒸发强、昼夜温差大为特点,发育高寒荒漠土,属高寒、干旱的典型内陆性气候。
2.4项目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牛苦头矿区
2.5招标范围:牛苦头矿区范围内的回水系统、锅炉等辅助生产系统值守运行以及安保、保洁等业务外包。(具体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尾矿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尾矿库工特种作业证;选矿厂燃煤锅炉及矿区供暖系统稳定运行保障业务值守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3.3财务要求:企业资金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含:审计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不少于1个完成或正在开展的类似项目(类似业绩是指具有矿山企业辅助生产及工业厂区值守、清扫、安保业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5信誉要求:(1)诉讼及仲裁情况:申请人2021年至今没有在施工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应附相应的说明函或承诺书;(2)不良行为记录: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附相应的说明函或承诺书;(3)合同履约率:100%,应附相应的说明函或承诺书;(4)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5)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6人员要求:
1)负责人要求
应具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资格证,具有一年以上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2)安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要求
应具备安全生产资格证,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并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尾矿库放矿人员要求
尾矿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尾矿库工特种作业证(至少提供4名尾矿库工特种作业证)。
4)其它人员要求
燃煤锅炉及矿区供暖系统稳定运行保障业务值守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至少提供3名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3.7投标人最近12 月内未发生安全工亡事故,并有零报告记录,2021年至今未发生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并提供承诺函及零报告记录。
3.8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年龄、学历要求:男性人员不超过55岁,女性人员不超过50岁;学历为初中及以上。
2)投标人须在近三年没有一般及以上设备设施、人身工亡事故,C类及以上质量事件,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且最近12月内未发生安全工亡事故,并有零报告记录;
3)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约事件或拖欠员工工资现象,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2-03 09:00——2024-02-21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2-28 0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纪委工作部)。
监督电话:180*****667
邮箱:*********@qq.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滨河新区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7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李嘉欣
电话:182*****980
电子邮件: *********@qq.com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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