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自然资源局圆满完成2023年度“批而未用”处置工作

沁水县自然资源局圆满完成2023年度“批而未用”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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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推进我县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营造良好的土地市场管理秩序,沁水县自然资源局多措并举,确保处置任务圆满完成。目前已处置20宗463.7亩,占市局下发处置任务的170.8%。主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是持续高位推进。县政府多次对消化处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主要领导实地调研,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具体措施和奖惩制度。

二是强化督导调度。县局对于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工作情况实行周调度、旬通报制度,定期调度、实时跟进工作进展,督促各地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全力以赴推动任务落实。

三是坚持精准施策。针对批而未供土地,按照“一地一策”“供应为主”“供撤结合”的原则进行消化;针对闲置土地,按照“权益保障”“以用为先”“防惩并重”的原则进行处置。并建立工作进度台账及消化处置清单,指定专人盯办,压实相关责任,卡紧时限要求,确保措施有效、成果显著。

下一步,我县将着力推进常态长效治理,提前谋划2024年消化处置工作,扎实推进增存挂钩工作。同时持续加大源头防范和预警提醒,坚决控制新增,全面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标签: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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