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C空调冷却水系统改造配置加药装置招标公告

IDC空调冷却水系统改造配置加药装置招标公告

北京电信新亦庄IDC空调冷却水系统改造配置加药装置公开比选采购项目(比选编号:BJCTBX*******)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比选。

1. 比选范围

北京电信新亦庄IDC空调冷却水系统改造配置加药装置采购项目,本项目为在新亦庄IDC中央空调冷却水系统配置3套水处理加药设备(包含空调水系统加药装置;空调水系统清洗、镀膜化学药剂;空调冷却水系统化学水处理化学药剂)。

※本项目采购规模如下:

采购内容、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空调水系统加药装置

计量泵(自动加药泵)

流量:3.8L/H;压力:7.6Bar;

9

杀菌剂6台,灭藻剂3台

主要产品

电导率控制仪(控制器)

检测控制范围: 0-20000us/cm;

温度范围:0-60℃;

温度补偿:自动

3

主要产品

药桶

500L(耐腐蚀加强型)

9

仪表控制箱

3

空调水系统清洗、镀膜化学药剂

冷冻水管道镀膜剂

Kg

6500

冷却水清洗剂

Kg

4000

冷却水镀膜剂

Kg

6500

空调冷却水系统化学水处理化学药剂

缓蚀阻垢剂

Kg

6400

氧化型杀菌灭藻剂

Kg

4820

非氧化型杀菌灭藻剂

Kg

4020

水样分析化验费

12

注:本项目为集成项目,以上设备等内容均包含安装以及所有的管路、管件、电缆管或桥架、电缆、阀门等配件。

※1.1完工周期: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设备安装完毕。

※1.2保修期:保修期至少为24个月(含),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

1.3项目性质:集成项目。

1.4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5本次比选设最高限价为90万元人民币(含增值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时,评选委员会将否决其参选。

2. ※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比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参选人需提供有效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的比选。

2.1.3参选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1.4财务要求:

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2.1.5信誉要求:

参选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1.6参选人如若中选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选项目,也不得将中选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须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8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制造商参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选;

(2)制造商不参选的,可以委托代理商参选,但仅允许委托一家代理商参选;

(3)仅允许代理商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

(4)代理商代理计量泵(自动加药泵)、电导率控制仪(控制器)参选的,须提供这两类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2.1.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的;

(6)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

决的;

(7)参选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

妥善解决的。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1.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2.2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2.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2.2参选产品业绩要求须满足以下内容:

(1)同类产品销售的合同或者订单的业绩累计金额要求:不少于200万元;

(2)同类产品销售的合同或者订单签订日期要求: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须提供同类产品销售的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 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等,并将合同或者订单的签订日期进行标注。若提供框架合同,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否则框架合同不计入业绩金额;

(4)同类产品的商用时间至少3年,至少提供1份2013年1月1日前的同类产品业绩合同。

2.3参选产品制造商的资格要求

2.3.1主要产品制造商需提供主要产品(计量泵、电导率控制仪)的产地证明书、出厂试验报告等。

2.3.2主要产品(计量泵、电导率控制仪)制造商需提供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请携带下述文件于2016年4月19日至4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1:00时与下午13:30时至17:00时(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3.2购买比选文件需要携带的文件:

(1)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提供开户银行信息,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潜在参选人名称

2

开户银行

3

户名

4

银行账号

3.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售后不退。

3.4购买比选文件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2室。

4. 参选文件的递交

4.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4日10时00分;

4.2 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1010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参选文件将被拒收。

5. 公开唱价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1010会议室公开进行,比选人邀请所有潜在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比选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

邮编:200050

联系人:陈超、赵宇

电话:189*****320189*****993

电子邮件:shanghaizb@189.cn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账号:****************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信 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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