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设备(第1包)招标公告
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设备(第1包)招标公告
长沙市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第1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3-1675N*******-1
1、招标条件
长沙市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563号文、长发改[2014]7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第1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货物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第1包)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
2.3招标内容:长沙市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第1包)设备包括:格栅、泵、刮泥机、风机、闸门、拍门、滤料、加药系统设备(含安装)、液氧系统设备(含安装)。各设备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所有货物的设计、制造、运输、卸货至指定地点、保险、报关、技术服务、指导安装(加药系统和液氧系统含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与进口设备或部件相关的一切手续。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5交货地点:买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2.6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7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能生产本包非标设备(至少包含格栅、闸门,下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近5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必须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壹仟万元的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非标设备(至少包含格栅、闸门)供货业绩 [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用户证明(或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3.3如需外购本包主要设备(包括水泵、液氧罐、加药系统,下同),投标人须获得主要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以上主要设备制造商对其他具体项目的授权无效)。
3.4本包主要设备制造商均须具有良好的资质、信誉、生产技术实力,且均已获得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水泵制造商须具有1个日处理量20万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同类设备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用户证明(或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3.6液氧罐设备制造商须至少具有1个100立方米及以上容积的同类设备供货业绩[ 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用户证明(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3.7加药系统设备制造商须至少具有1个日处理量20万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同类设备供货业绩[ 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用户证明(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3.8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设备包的投标。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25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4月1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6年4月22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 年5月11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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