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北部片区部分农房改善项目采购公告

射阳县北部片区部分农房改善项目采购公告

射阳县北部片区部分农房改善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射阳县北部片区部分农房改善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2月28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CG(D)-******

项目名称:射阳县北部片区部分农房改善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7万元;其中搬迁补偿总费用为:*****.7万元(该费用为固定价格、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不得改变此价格,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后期根据项目实施和拆迁补偿政策上下浮动,结算时以实际支出为准。

最高限价:*****.07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涉及3个镇区,拆除总户数为2521户;拆迁房屋总面积******.25平方米,其中:土地综合整治800亩,新增耕地面积800亩。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约用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县政府决定,对射阳县临海镇、四明镇、海河镇危旧房屋进行拆除。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履约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2月2日至 2024年2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获取,不接受现场获取、传真获取等其它方式。

方式:供应商须在本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注明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收件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qq.com中。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获取采购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

(联系人:唐工、电话号码:0515-********)。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收件地址错误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其他有关事项:本采购项目文件免费;请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被拒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8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评标室

开标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投标人资质材料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签收[若投标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资质材料原件到开标现场,但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投标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投标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2、招标文件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3、请各投标单位投标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参加唱标会。

4、未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幸福大道26号

联系方式:刘主任 181*****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B区5号楼17层

联系方式: 0515-******** 151*****57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工

电话:151*****5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农房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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