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供电局2016年负荷管理终端更换(江海片区)等2项目
委托施工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门供电局2016年负荷管理终端更换(江海片区)等2项目委托施工公开招标已由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建设资金为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江门地区2.2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江门供电局2016年负荷管理终端更换(江海片区)和江门供电局2016年配变监测终端更换(江海片区)项目2个项目的委托施工,总预算暂估为62万元。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共需完成612套负荷管理终端,310套配变监测计量终端的更换、调试和档案录入工作。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所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涵盖范围包含所投标的物(提供相关证书)。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1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6)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②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③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或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资质。(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在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修改为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16年6月30日前的仍可继续使用,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9)项目经理要求: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30至
11: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天誉商务大厦东塔802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函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报名时提交原件校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其中一份单独递交,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人提交一套报名资料并使用书式装订且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校验,并必须满足前述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到报名处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4.3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具体以
招标文件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为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诉和受理
6.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监察审计部投诉。
6.2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6.2.1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6.2.2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6.2.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通讯地址:广东江门市建设二路152号监察审计部,邮政编码:529000;联系人:马学军;电话:
185*****110。
6.3投诉内容及时限,对招标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2天内提出。
6.4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6.4.1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6.4.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找的。
6.4.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6.4.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6.4.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4.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6.4.7涉及招标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6.5恶意行为的处罚。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顶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建设二路152号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天誉商务大厦东塔8楼
邮编:529030邮 编:510080
联 系 人:赵工 联 系 人:夏工
电话:
****-******* 电 话:
***-********-***9.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请拔打_
****-*******_。
附件一:《投标报名申请表》
附件二:《投诉和受理》
附件三:《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2016年
4 月
18 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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