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播大厅建设(设备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演播大厅建设(设备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那曲地区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CML-NQ/C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西藏那曲地区广播电视台,项目资金来自援藏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货物购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性质:货物购置
(二)招标内容及数量:共分为1个包,包含演播大厅专业灯光工程1项、演播大厅专业扩声系统1项、演播大厅LED大屏工程、演播大厅座椅工程513把。
以上货物具体数量及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清单一览表。
(三)招标范围:货物供应、运输、售后服务。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援藏资金,已落实
(五)供货地点:那曲地区广播电视台
(六)供货期:6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
3.1投标人须具备西藏自治区内独立法人资格,在西藏具有本次购置产品设备的生产或销售及售后服务点、具备有效的销售营业执照或产品生产证明。
3.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本次招标采购设备供货、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应能力。
3.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4凡有大型演出活动时必须有相关专业人员在场,且不得少于10人。
3.5投标人具有单项规模相似的类似产品供货安装业绩(以供货安装合同为准)。
3.6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投标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4月18日至 2016年 4月22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章并无线胶装)到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1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3代理商需出具厂家授权书(厂家直接参与不需提供)
4.4近三年(2013年至今)单项规模相似的类似产品供货安装业绩(以供货安装合同为准)
4.5近三年(2013-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6企业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4.7在西藏那曲地区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以产品授权售后服务点的房产证和租赁合同原件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9日10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那曲地区广播电视台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色拉北路圣城花园25栋6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5*****13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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