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国家能源集团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自治区发改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等文件精神,为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切实做好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项目建设产生的不稳定因素,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对国家能源集团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煤制油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煤制油工程)
2.建设地点:巴里坤县三塘湖镇岔哈泉矿区坑口区域规划新设的岔哈泉园区
3.项目性质:新建
4.投资规模:约540亿元。
5.建设内容:400万吨/年煤制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油品产量240万吨/年煤直接液化生产线一条、油品产量16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生产线一条,主要包括煤直接液化、粉煤气化制氢、费托合成、油品加工等17套主工艺装置,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
项目能耗强度、水耗强度均优于国内同类煤化工项目,碳排放强度远低于国内同类煤化工项目。并坚持“清洁生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原则,优先采取先进的工艺和环保技术措施,执行最严环保标准,实现污水“近零排放”,大气污染物不改变区域功能区的质量。
二、目的意义
项目建设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新疆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煤化工行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初步设想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深层次的社会矛盾进一步显现,有些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几年发生的多起恶性群体事件更是引起了国家、各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所以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才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
四、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项目立项、审批的合法合规性、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建设方案、资金筹措和保障、施工期噪声、振动、车辆拥堵影响、施工期流动人口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因素。
五、预防或减轻社会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要点
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立项、审批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施工队伍管理、施工组织;车辆应按照制定线路行驶,设置符合交通技术规范标志牌;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六、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联系人:杨静 邮 箱:259*****040@qq.com
2.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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