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新安街道宝乐市场公开招租
宝安区新安街道宝乐市场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 JC1Z******* | |
项目名称 | 宝安区新安街道宝乐市场公开招租 | |
招租人 | 深圳市宝投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 时间 | 起始日期 | 2024年2月2日 |
截止日期 | 2024年3月4日 | |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7区 |
物业产权状况 | 其他权属证明 | |
出租资产面积 | 1087.42㎡ | |
招租底价 | 人民币27元/㎡/月 | |
租金的递增 | 从合同签订起,租金单价每满一年递增3%。 | |
物业管理费 | 无 | |
空调费 | 无 | |
水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
其他费用 | 无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 | |
出租期限 | 5年(含免租期) | |
免租期 | 2个月 | |
经营业态限定 | 综合 | |
出租资产用途 | 综合 | |
出租资产现状 | 空置 | |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简装 | |
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 是 | |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承租方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的位置,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装饰效果修整。承租方不得设置房中房,未经出租方批准不能拆改隔墙。承租方须知该物业已纳入宝安区新安街道南头关口37、39、43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拆除范围,一旦启动拆迁,所有装修将不予补偿)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租赁保证金 | 2个月租金金额(以最后一年月租金为准) | |
水电保证金 | 1个月租金(以最后一年月租金为准) | |
安全生产保证金 | 5万元 | |
履约条件 | 详见第二章招租人需求 | |
其他 | 物业的现状方面: 1.承租方应清楚了解该物业已纳入宝安区新安街道南头关口37、39、43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拆除范围;如需对物业进行装修、改造需作充分考虑,出租方对装修不作赔偿。租赁合同签订后,合同期内如物业因城市更新、政府征收等原因需要拆迁,租赁合同即终止。出租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搬迁并交付物业。物业有关赔偿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继续向承租方追偿。 2.承租人承租物业拟作用途与招租经营业态一致。 3.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物业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用途,更不得利用物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在租赁物业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等高危行业经营活动;二楼及以上严禁安放超过350公斤/平方米的机械设备,不得对承租物业进行加建、扩建或改建,破坏物业现状条件;未经出租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同意,不得在租用的物业上搭建任何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建筑物)。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水电保证金,收回物业。 4.如房屋经检测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出租、承租双方一致同意:自加固开始至加固结束期间,出租方不收取租金,同时租期不变;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进行房屋安全整改(包括场地清场等工作);承租方放弃主张一切在房屋加固期间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益损失和实际损失赔偿。 5.出租方在招租前的安全检查中发现该物业存在如下安全隐患:承租人需按照法规及标准要求设置对应消防设备设施,完善配置电气设备设施,并由承租人自行做好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报备工作。 以上安全隐患需要承租人在承租物业后开业经营前整改完毕,签订相关承诺书,并征得出租方复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期限内仍未整改的,我司将扣除安全保证金*****元:且我司将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物业,不退还租赁保证金,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6.承租方需进行二次装修的,必须委托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正式装修前须提供详细的装修方案和装修投入预算书并经出租方书面正式批准,同时向出租方缴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在装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未拖欠任何装修款、无施工安全责任的情况下予以无息退还。且承租方对租赁物业的装修应落实“预动工,先报备”制度,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修工程的,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7.承租方装饰装修或更新改造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如不符合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未按政府主管部门相关程序办理手续,被强令停止施工或完工后无法取得合法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有关装修的费用及装修期内所发生的的其他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的位置,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装饰效果修整。承租方不得设置房中房,未经出租方批准不能拆改隔墙。 9.除房屋主体结构原有问题外,承租人因使用附属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门窗、供水、供配电、排水、排污、消防、道路等)的维修、维护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间,如遇城市更新及道路改造或物业楼体公共维修工程,承租方不得以影响经营为由向出租方提出减免租金或其他赔偿的要求。 11.租赁期满,承租方承诺在本物业投入的一切装修和设备不得拆除、恶意破坏,并保证能正常使用的状态下交付给出租方,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经济补偿。 12.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生产规定,经常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如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合法生产经营,承担所有安全管理及其相关责任。对于政府相关部门或出租方提出的安全整改要求,承租方应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逾期未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 |
竞价人资格 要求 |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注册并合法经运作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公司; 2、竞价人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承诺书,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https://www.gsxt.gov.cn/); 3、竞价人需承诺不得从事:①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行业;②污染、噪音等不符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业;③消防、环境卫生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行业;④三无、高危、粉尘、易燃易爆、环境污染、制衣、电池、电镀等对环境安全有影响的行业。⑤必须是用于自己生产经营使用,杜绝分租或转租; 4、竞价人须承诺一旦承租本物业后不得进行转租、分租,如竞价人承租后有以上行为,招租人可马上没收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5、如竞价人为上市公司或规模以上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等优质企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竞价人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上述企业性质,竞价人是否符合该条条款以招租人审核意见为准)。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查询信息打印件(参考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4条的承诺; 3、如满足资格条件第5条,提供规上企业或国高企业或上市公司证明材料;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价 | 否 |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
招租方式 | 电子竞价 | |
竞价人 报名须知 | 报名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 |
报名方式 | 一、网上注册: 竞价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注册成会员(如已是正式会员请忽略)。 | |
网上报名 1)填写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链接:http://nhbgpcwmb2g2bwpn.mikecrm.com/KXFQsHH); 2)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 ||
报名所需资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满足项目要求的其他材料 | |
竞价保证金 | 缴纳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金额 | 人民币*****元 | |
账户信息 | 提示: 1、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时务必注明在深圳阳光租赁平台系统生成的交易附言(登录后选择“阳光租赁平台”/点击上方“租赁交易”/点击左侧“我参与的项目”/进入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缴纳保障金”/选择账户后,点击“缴纳”,系统将生成对应的交易附言); 3、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招租文件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 |
资格审查 须知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前(北京时间)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网址: https://rent.szexgrp.com/ 详见《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流程》 | |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详见招租公告/竞价人资格要求 | |
竞价人需提交的 资格审查材料 |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第五章及《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流程》 | |
竞价有效期 | 120天 | |
竞价须知 | 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参与竞价的条件 | 1、 购买招租文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于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2、 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3、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竞价增幅 | 报价增幅为同时增长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 |
交易机构 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1楼 | |
联系人 | 曾倩茵、舒龙 |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qq.com | |
网址 | 深圳阳光租赁平台: https://rent.szexgrp.com/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http://new.sztc.com/ | |
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国资委【2020】132号》文及按照《深宝国资委【2023】24号》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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