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国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展台设计及布展招标公告
2016中国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展台设计及布展招标公告
2016中国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将于2016年7月1-3日在西安市举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拟将该展会福建馆展台设计及布展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选定一家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2016中国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展台设计及布展项目,包括设计、布置、施工搭建、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等。
二、项目地点、规模:西安市,展馆面积54平方米。
三、项目经费:
该项目总费用拟控制在6万元以内,最终按照采购中标价格签订合同并结算。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器材使用费、场地、运输、验收、税收等费用,直至验收合格的所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四、具体要求
1、紧扣“清新福建”主题,充分运用标准、规范的“清新福建”VI标识,结合文明旅游、智慧旅游,展示清新福建“山、海、人文、乡野”等生态旅游资源及人文特色,融合在线展示及互动体验功能,充分展示“清新福建”品牌内涵和崭新形象。
2、结合现场互动体验、设置独立舞台及展台,开展旅游线路拍卖、智慧旅游体感游戏互动等,开展创意营销活动。
3、展示内容
(1)突出品牌形象。展示福建旅游发展与交流,精品旅游线路、海丝文化,文明旅游等成果,以LED视频及高清灯箱片展示,并配备音响等基础设备。
(2)突出互动体验。结合新业态现场互动体验,以及高科技手段,开展创意营销活动。
(3)突出“清新福建”VI标识的应用。充分展示清新福建“山、海、人文、乡野”等生态旅游资源及人文特色,以高清灯箱图片结合视频设备进行展示。
(4)突出文明旅游有关提示内容,体现“文明旅游、安全出行”。
4、布展要求
(1)整体布展风格需符合“清新福建”旅游形象,做到特色鲜明,大气典雅,简约时尚,具有较强的视觉吸引力和冲击力,兼具功能性和艺术性。
(2)结合现代高科技产品和多样化展示手段,强化新业态体验性,以旅游惠民、游客互动为主要内容,增强公众互动体验。
(3)保证展馆网络通畅,考虑通过触摸屏、手机、IPAD等手段展示全省的旅游类APP、微信系统、O2O平台等成果,通过产品演示、二维码扫描引导游客下载使用,展示、销售清新福建旅游门票、线路产品及旅游周边产品。
(4)设置仓库,供各设区市参展商资料存放,且配备专门钥匙。
(5)要求每天有2名专门人员在展出时间全程照看展台,并及时解决展台布展、设备的有关问题。
(6)负责采购方一名工作人员到西安的往返机票、住宿费及出差补贴。
五、时间要求
选定中标单位后,7日内完成方案设计;6月9日前完成展馆施工搭建、安装、调试等。
六、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
电汇方式,款项于项目结束后十五日内付清。
中标人应在约定的付款日前20日开具合法正式发票并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再依约支付费用。
2.现场服务
(1)现场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采购人,做好现场服务工作,及应对突发事件。
(2)指派专人负责现场各区域,确保活动当天各区域功能正常使用。
(3)现场专人负责所有物料的管理,确保活动正常安全进行。
(4)活动结束后需安排专人对活动现场进行撤展,恢复原样。
七、招标形式
通过询价方式选择一家服务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方,按要求向我局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局组建询价评标小组,对参标单位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最低价中标法,选取一家作为本项目的服务商。
八、参与机构资质要求
(一)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报价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b.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c.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价人,其报价无效。
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报价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报价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1名(含1名)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报价人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三)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游客投诉事件。
(四)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布展项目。
注: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根据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包括(1)展馆整体造型设计;(2)展馆内部区域规划方案;(3)各环节负责人员方案。请投标人认真、详细地制定的投标文件,并注明每一部分内容的报价,而后形成总体方案报价。其中展位场地购买费由我局负责,不含在报价中。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另请提供一套电子标书(光盘或其它闪存介质)。投标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注:电子标书与投标文件一同密封。
十、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请投标人务必于2016年4月27日17点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建省旅游局宣传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号力宝天马广场602。周珍琴收)
联系人:周珍琴,电话****-********,185*****681。
标签: 展览会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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