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拆除屯昌县水口中心小学原校区闲置校舍等建筑物施工单位的公告
关于选聘拆除屯昌县水口中心小学原校区闲置校舍等建筑物施工单位的公告
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选聘拆除屯昌县水口中心小学原校区闲置校舍等建筑物施工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镇拟开展拆除屯昌县水口中心小学原校区闲置校舍等建筑物工作,现需选聘施工单位,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屯昌县水口中心小学原校区闲置校舍等建筑物拆除工作概况,具体如下:
1栋2层宿舍楼297㎡、1栋2层宿舍楼510㎡、1栋2层宿舍及办公混合楼499.7㎡、1栋2层教学楼440㎡、1栋1层宿舍楼159.75㎡、1栋1层宿舍楼204.75㎡、1个厕所28.05㎡、1排厨房147.28㎡,合计2286.53㎡。
二、选聘条件和招标范围
1.业主单位: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
2.服务内容:拆除屯昌县水口中心小学原校区闲置校舍等建筑物(注:该项目施工单位需要负责拆除房屋、将建筑钢筋进行分离(建筑钢筋由业主单位处理)、将建筑垃圾进行破碎(不需要运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报名资料要求(以下资料为复印件,复印件需逐页盖公章,须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到会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证明书)
(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件
3.报价函(密封)
四、报名地点
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报名材料需现场送达,不接受邮寄)
五、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日至2月5日(工作日)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192
六、评选办法
为杜绝恶意投标,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最优施工单位。
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标签: 原校区闲置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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