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防洪调度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天津市防洪调度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防洪调度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中共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以津党网信息化〔2023〕238号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针对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存在的问题,结合天津市水务局防汛调度工作实际需要,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总要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以数字化场景、智慧化模拟、精准化决策为路径,通过在水利一张图基础上建设完善优化防洪数据底板、防洪模型库、防洪知识库及提升相应信息基础设施能力,建成具有“四预”功能的天津市防洪调度应急指挥平台,提升防汛调度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精准化、高效化能力和水平,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强力驱动。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防洪调度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防洪调度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编号:TJFHDDYJZHPTJL/HT-2024-01。主要内容为对天津市防洪调度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包括监测感知、数字孪生平台(防洪调度支撑平台)、业务应用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等)进行监理等。
本监理合同段项目计划开始服务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项目计划实施周期为21个月。
本监理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若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价格分。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近五年(2019年2月2日~2024年2月2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监理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人员;
(4)拟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监理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人员;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2021年2月~2024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含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2021年2月~2024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3)联合体各方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2月2日16时至2024年2月8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955*****718********。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85*****008@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五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
网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185*****008@163.com
联系人:段旭江、李方园
发布日期:2024年2月2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
受理负责人:张老师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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