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乡总校、乌兰图克总校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招标公告

八一乡总校、乌兰图克总校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招标公告

临河区八一乡总校、乌兰图克总校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询价预审公告
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临河区八一乡总校、乌兰图克总校委托,采用询价,采购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 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批准文件编号 : 临政采办执[2016]55号
采购文件编号 : XYC-2016-01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临河区八一乡总校幼儿设备采购 1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70000
2 临河区乌兰图克镇总校幼儿设备采购 1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7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非制造商的投标人须具备制造商的经销授权书; 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需提供营业证照)、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 *提供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原件审查后退回(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不退)。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04月18日至2016年04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2:00时,下午 3:00—5:30时。 资格审查地点: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东街经纬集团南楼一楼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东街经纬集团南楼
邮政编码 : 015000
联系人 : 姚瑜
联系电话 : ****-******* ********98
采购单位名称:临河区八一乡总校、乌兰图克总校
地  址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邮政编码 : 015000
联 系 人 : 刘虎 王力
联系电话 : 156*****088 139*****206
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损耗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