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4年阿瓦提镇多浪社区3组征收片区征收工作的公告
关于实施2024年阿瓦提镇多浪社区3组征收片区征收工作的公告
阿瓦提镇多浪社区社区3组:
根据阿瓦提县城市发展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经阿瓦提镇人民政府及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等部门对阿瓦提镇多浪社区3组征收片区的房屋、土地、林木及其附属物等进行调查登记、核实认定,现拟启动该地块的征收工作,具体征收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补偿依据
(一)建设项目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之规定;
(二)建设项目符合阿瓦提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所列的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三)建设项目符合阿瓦提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
(四)建设项目符合阿瓦提县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五)建设项目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已纳入阿瓦提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二、征收目的
持续推进城市建设,切实提高城镇承载力,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三、征收部门、实施单位
征收人:阿瓦提县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部门:阿瓦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阿瓦提县旧城区及棚户区改造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征收范围和征收时限
征收范围:阿瓦提镇多浪社区3组(征收范围详见征收红线图),凡在征收红线范围区域内的土地及地上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均属征收对象。
征收时间:自本项目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结束。
五、搬迁建设规模
详见阿瓦提镇多浪社区3组征收红线图。
六、搬迁范围内房屋状况说明
2024年阿瓦提镇多浪社区3组征收片区的(位于阿瓦提县现代种业以东、阿瓦提县城生活垃圾转运站和阿瓦提县多浪混泥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西、黄河路以南、上海路以北)480.96亩土地上范围内居民的房屋及附属物、土地、林木、青苗等(房屋征收范围详见征收红线图)。
七、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以产权调换为主,货币补偿为辅。
八、搬迁期限
搬迁期限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书中约定。
九、签约期限
自本项目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结束。
十、相关规定
(一)征收范围内的居民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和停办工商营业执照、房屋和土地上市交易、抵押等相关手续。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区域内停止办理所有已批或待批建设项目手续。征收区域内的单位个人不得再实施新建、翻建、改造、装修、抢种栽树(苗)等工程(包括原已办结批准手续的),否则征收时不予补偿。对继续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相关法规给予处罚。
(三)对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或影响征收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实施2024年阿瓦提镇多浪社区3组征收片区征收与补偿的安置方案
阿瓦提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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