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客运集团车用废料报废处置招标的采购公告
本溪客运集团车用废料报废处置招标的采购公告
(本溪客运集团车用废料报废处置招标)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客运集团车用废料报废处置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LZCKY2024-0202
项目名称:本溪客运集团车用废料报废处置招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600元/吨
最低限价:2600元/吨
采购需求:废弃机油回收及处置。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②具备废旧钢材回收经营许可;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2月4日至2024年2月6日(询价通知书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邮箱
售价:500元/份
五、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2月8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本溪市程家街37号210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 2月8日 09点 00分
地点:本溪市程家街37号210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他补充事宜
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将以下(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所述需提供的材料发至邮箱139*****081@163.com,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联系电话:131*****611):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相关废旧钢材回收经营许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37号
联系方式: 王先生131*****611
邮箱地址: 139*****081@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3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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