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金银湖院区国家区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实验室专项工程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金银湖院区国家区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实验室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金银湖院区国家区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实验室专项工程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金银湖院区国家区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实验室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金银湖院区)国家区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已由湖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道环湖七路以东,环湖路以北(金银湖院区一期地块以北)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平方米);改造一期两栋病房楼和指挥调度中心*****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金银湖院区)国家区域重大情防控救治基地建设工程中的实验室专项工程,分布于感染病房楼及医学检验和临床研究中心。感染病房楼:二层检验科、 三层人工肝、四层负压ICU、十层临床研究实验室;总面积约为4500㎡。医学检验和临床研究中心:负一层为生物样本库、五层、六层为公共平台,七层、八层、九层P1实验室平台,十、十一层科室实验室平台,十二到十四层科室省级实验室平台、十五至十七层国家级实验室平台,十八层为院企合作预留平台,总面积约为*****㎡(不含电梯、楼梯、各类管井)。本次招标含以上范围的装饰装修、强弱电、给排水、医用气体、暖通等内容具体内容;及所有承包范围内的竣工验收、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施工预算等全面管控;具体内容以最终的图纸和清单为准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01 合同估算价:*****.25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企业资质: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压力管道)》GC2 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企业业绩:投标人满足①或②其中一项业绩要求即可: ①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或实验室工程施工;②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公共建筑工程(其中含净化工程或实验室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净化工程或实验室工程合同金额证明材料等,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3.1.3人员要求: 3.1.3.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1.3.2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名、安全员2名,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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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3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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