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后甲供物资设备(垃圾车及工具器具、皮卡)招标公告
站后甲供物资设备(垃圾车及工具器具、皮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WTW2016-007 中标结果 查看中标结果
招标项目名称 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不含站房工程)
物资供应商(建设单位) 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铁路局新客站建设指挥部 招标类型 物资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联系人 祝文泉
联系电话 0991-******* 邮 编
地 址 乌鲁木齐市西环中路1187号(原九家湾二宫货场内) 传 真 0991-*******
电子邮件 xkzwzb@163.com 发布时间 2016-04-18
公告内容
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不含站房工程)站后甲供物资设备(垃圾车及工具器具、皮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W2016-007
1. 招标条件
根据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站后工程施工组织安排和《关于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不含站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设函〔2012〕774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不含站房工程)站后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复函》(铁总办办函〔2013〕8号)的批复,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新客站建设指挥部。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不含站房工程)站后甲供物资设备(垃圾车及工具器具、皮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兰新第二双线工程重要的配套工程,同时也是提高枢纽客运能力,整合客运布局的重要工程。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市境内,其中乌鲁木齐新客站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既有兰新铁路二宫车站站址上新建。工程主要包括乌鲁木齐站(不含)至乌鲁木齐新客站(含)线路及车场工程(不包括新客站站房及雨棚相关工程)、既有兰新铁路K1879+957至K1881+558改线、新建动车运用所及客车整备所等客运配套设施、乌北及乌东站还建货运设施等工程。新客站按横列式布置,总规模16站台(面)、18条到发线(含正线),新建房屋总建筑面积220000平方米(不含新客站站房100000平方米)。建设总工期为36个月。
2.2.招标内容
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不含站房工程)站后甲供物资设备(垃圾车及工具器具、皮卡)采购招标,包件划分如下:
包件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日期备注
包件1垃圾车及工具器具、皮卡客整所2016年5月质量合格、含装卸
1压缩垃圾车装载量8吨台2
2封闭式电动垃圾车最大承载量1500KG台3
3专用垃圾箱与垃圾压缩车相配套个6
4潜污泵3kw3kw个1
5野外发电照明灯汽油发电机功率2kw,四个250w卤素照明灯,手动升降高度为3m个2
6交流弧焊机100A额定电流100A台1
7发电电焊机发电5kw,额定电流190A台1
8大力管道疏通机适用于Ф20-100mm台1
9钢构电动卷边机长820mm台1
10数显式焊缝检验尺0-20mm个2
11砂轮切割机割片规格: 400*3.2*32mm台1
12皮卡(后斗封闭)汽油发动机功率110kw,排气量2.4L,前置四驱辆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2、2013、2014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1.5履约信用要求: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过去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近三年内无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
3.1.6其他要求:(1)产品允许外购,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外购产品生产厂家签订的外购协议及外购产品生产厂家相关资料、产品认证资料,其中压缩垃圾车、封闭式电动垃圾车、皮卡(后斗封闭)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包件招标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4月 22 日至 2016年4月 26日,每日上午09: 30 时至 12:30时,下午15:30 时至 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汇款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等当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整。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人在汇款到指定账户后,须将汇款凭证及投标报名申请表及时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用电汇支付,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 5 月 13 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5 月 13 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2016年5月 13 日10时30分,地点为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其他证明文件原件、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备查。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新客站建设指挥部
地 址:乌鲁木齐市西环中路1187号(原九家湾二宫货场内)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祝文泉
电 话:0991-*******
传 真:0991-*******
电子邮件:xkzw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俊涛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
电 话:****-*******
传 真:****-*******
邮 箱:182*****966@139.com
网 址:http://www.crmsc.com.cn
邮 编:830011
开户单位: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行号:1100 9221 13
账号:3011 0000 0162
包件列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1 包件1 垃圾车及工具器具、皮卡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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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垃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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