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赣04破10号九江华东实业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赣04破10号九江华东实业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九江华东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10日作出(2023)赣04破申8号决定书,决定对九江华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实业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年11月9日作出(2023)赣04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并于2023年11月17日作出(2023)赣04破10号《决定书》指定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担任九江华东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4年1月8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赣04破10号决定书,决定对华东实业公司、九江华东装饰材料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装饰市场公司”)、九江华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欧物业公司”)、九江华瑞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公司”)合并重整,并于2024年1月10日指定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为华东实业公司、华东装饰市场公司、华欧物业公司、华瑞公司合并重整管理人。
管理人经调查认为华东实业公司等四家公司具备较大的重整价值和条件,为实现华东实业公司等四家公司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使意向投资人了解华东实业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发布本招募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的监督,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管理人有权根据华东实业公司等四家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进展随时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和遴选。如管理人终止本次招募的,已收取的尽调保证金和重整投资保证金由管理人在终止本次招募程序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3、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招募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1、企业名称: 九江华东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23******H
法定代表人: 许承慧
注册资本:*****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07月06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机关: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827号
股权结构:上海贵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资*****万元,持股98%;九江华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资260万元,持股2%。
经营范围: 陶瓷制品、卫生洁具、铝合金材料、石材、木制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电子仪器、通讯器材(除无线电发射设备)、灯具、日用百货、服装、文体器材销售;门面租赁;城镇基础建设及城市改造,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投资、咨询、策划,物业管理,水电安装(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2、企业名称:九江华东装饰材料市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41******E
法定代表人: 王永宇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7月18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机关:九江市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827号
股权结构:九江华东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100万元,持股55%;许斌,出900万元,持股45%。
经营范围: 陶瓷制品、卫生洁具、铝合金材料、石材木制品、建材、五金、交电、灯具、油漆批发、零售,门面租赁,市场管理,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企业名称:九江华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99******K
法定代表人: 王永宇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6月21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机关:九江市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827号
股权结构:许细员,出资49万元,持股98%;王永宇,出1万元,持股2%。
经营范围: 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企业名称:九江华瑞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9AUGU4J
法定代表人: 陈世峰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24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机关:九江市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827号
股权结构:九江东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灯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智能农业管理,智能机器人销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矿山机械销售,肥料销售,园区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业服务评估,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科技中介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资产情况
华东实业公司系九江华东市场的开发者、部分产权的所有者,华东市场系九江市集中高端一体的家居建材市场,系九江市濂溪区老牌龙头企业,在九江市负有长期且良好的声誉,具备长期稳定发展的条件,华东实业公司对该市场的开发、发展、经营等各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华东实业公司所经营的华东市场现仍处于继续经营的状态,拥有健全的公司管理机制,配备分工明确、专业化程度高、状态稳定的员工,市场销售渠道成熟、客户资源稳定广泛。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华东实业公司等四家公司的核心不动产资产主要登记下华东实业公司名下,情况如下:
(一)不动产
项目 | 面积(㎡) | 备注 | |||
一期 | 未售面积 | *****.88 | 在建工程 | ||
地下室 | *****.78 | ||||
垃圾中转站 | 201.81 | ||||
二期 | 国际馆 | *****.15 | 有证 | ||
241.29 | 无证 | ||||
775.15 | 无证 | ||||
国际馆地下室 | *****.56 | 负一 | *****.86 | 无证,已改成商铺对外出租 | |
负二 | *****.7 | 无证 | |||
C区 | 1655.09 | 无证 | |||
C2栋4楼 | 1555.96 | 无证 | |||
三期 | 精品馆 | *****.03 | 有证 | ||
精品馆裙楼 | 112.60 | 无证 | |||
A、B区 | 1236.81 | 有证 | |||
仓库 | *****.43 | 无证 | |||
九莲新苑 | 车库 | 535.84 | 有证 | ||
储藏间 | 492.17 | 无证 | |||
总面积 | ******.55 |
(二)设备类资产:车辆、办公家具、空调、打印机等。
(三)对外投资情况
持有九江美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40%的股权。
(四)部分银行保证金、应收账款等。
(五)华东市场运营管理权
三、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华东实业公司等四家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对华东实业公司等四家公司进行重整投资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拥有与华东实业公司等四家公司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对建材市场有投资、经营、管理经营者优先);
(4)意向投资人须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未列入失信行为人;公司资产或股权未被查封、冻结等;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成员之间应就本次交易承担连带责任。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书面提交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当包括且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及相关证明、融资能力介绍、参与重整的方式等,且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及截至2023年12月底的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可提供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合并财务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注: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核对)或自然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
(3)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4)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前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报名时间、地点
(1)意向投资人应最迟于2024年2月20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送至管理人指定的报名地点。
(2)报名地点:意向投资人应至管理人办公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一号中星商务大厦19楼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能文,联系电话:187*****659)。
(3)报名材料递交份数、方式:一式两份,分别密封后交管理人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qq.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招募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意向投资人资格。
2、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的,意向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书》、《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承诺书》一式两份,并同时向管理人银行账号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不计息),若意向投资人未签署出具前述文件或未按承诺及时足额缴纳尽调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管理人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1、账户名称:九江华东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账 号:199 258 127 043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材料。
(三)尽职调查
管理人不对本招募公告披露内容承担任何形式或任何方面的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查阅债权申报、财务资料、经营情况和评估报告等名下资料的,或者需要对华东实业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请。管理人在收到申请后予以配合。
意向投资人未书面提出尽调申请的,视为放弃尽调,并同意按照华东实业公司现状进行重整投资。
意向投资人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该意向投资人所缴纳的尽调保证金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重整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书的,管理人有权没收该意向投资人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
(四)《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
1、上述关于华东实业公司等四家公司资产的陈述,仅作为意向投资人决策投资的参考,并不代表华东实业公司或者管理人的任何保障和承诺,华东实业公司等四家公司所属资产的数量、规格、权属、瑕疵、价值、现状及可能存在的任何风险须依赖于意向投资人自行组织的尽职调查结果和风险判断。意向投资人原则上应当在2024年2月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备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并不限于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重整投资对价、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债务清偿方案、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意向投资人不提交或逾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意向投资人也可书面申请放弃重整投资,管理人将在该意向投资人放弃重整投资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五)《重整投资方案》评审
1、如仅有一家投资人对华东实业公司等四家公司具有重整投资方案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由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谈判并协商确定投资金额等具体投资事宜,管理人将根据谈判结果决定是否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2、如有两家及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对华东实业公司等四家公司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有权结合重整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综合要素制定遴选方案,遴选方案由管理人另行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可根据遴选方案在规定日期前调整重整投资方案的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等内容,并由管理人按照遴选方案最终确定华东实业公司的正式重整投资人。
3、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自收到《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书》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前期已缴纳的100万元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保证金),其他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由管理人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未确认告知书》并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备选重整投资人,并与其办理备选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正式重整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未及时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且经催告仍未缴纳的,或与其他意向投资人串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4、意向投资人按照本招募公告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照华东实业公司等四家公司现状进行重整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六)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编制重整计划草案
1、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为框架起草《重整投资协议书》。协议签署且投资人足额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后,管理人根据协议编制重整计划草案。
2、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及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
3、重整计划草案获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照书面重整投资协议缴纳偿债资金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投资人缴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重整的资格,直接确定备选重整投资人未正式重整投资人;没有备选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有权重新招募或者通过其他合理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备选重整投资人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前,应重新补足重整投资保证金。
4、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华东实业公司等四家公司破产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重整投资人无息退还其所缴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
四、其他
1、本招募公告中所列华东实业公司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任何形式或任何方面的承诺。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书等,自主评判商业风险,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2、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如招募期限延长、遴选规则等以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如由此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招募公告仅用于重整投资人招募,非要约邀请或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4、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能文 ,联系电话:187*****659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号中星商务大厦19楼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
诚挚欢迎各方投资人参与本项目的重整投资!
九江华东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九江华东装饰材料市场有限公司管理人
九江华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九江华瑞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