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定氮仪等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定氮仪等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1.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高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高要市农业局分析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谈判编号:GMTC076Z011ZHJ011JO】的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
货物及相关服务:
高要市农业局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需购买一批分析仪器设备用于日常检测工作,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定氮仪、电子天平、超级恒温水浴振荡器、电热恒温培养箱、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超纯水系统和蒸馏水器等设备一批。
实施地点:广东省高要市
项目完成时间:签定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交货、验收并交付使用。
(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 合格的报价人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
b) 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经营权;及
c)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报价人;及
d) 在历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3.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07年3月29日起至2007年4月5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00至5:30时;
获取地点: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发展广场15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肇庆业务部。
售 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邮寄产生的风险)。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肇庆业务部
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肇庆分行营业部
帐 号:****************16
4. 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07年4月10日上午9时00分起;
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4月10日上午9时30分;
递交地点: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发展广场5楼政府采购交易大厅。
5. 报价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的报价保证金。
6. 兹定于下列时间(北京时间)和地点开始谈判。
谈判开始时间:2007年4月10日上午9时30分;
谈判地点: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发展广场5楼政府采购交易大厅。
7.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先生、梁先生;
电话:0758―*******

高要市农业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区先生;
地址: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发展广场15楼E10-11; 邮编:526040;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gdmeetczq@126.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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