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丰水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联丰水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乌拉特中旗联丰水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H-1612-LFSK-SG

1. 招标条件

乌拉特中旗联丰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已经巴彦淖尔市水务局以巴水发【2016】106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项目法人)乌拉特中旗联丰水库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乌拉特中旗境内。

计划工期:2016年5月15日至2016年11月30日,共200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拟新建小(1)型水库一座,相关配套设施有新建滚水坝一座、新建1.7km引水渠道、分水闸1座。水库工程等别为Ⅳ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工程规模属小(1)型水库。进水闸过闸流量为20m3/s,水闸工程等别为IV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工程规模属小(1)型水闸。引水渠工程防护等级为V级,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汇商广场B2座5036室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

③税务登记证的副本;

④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企业开户许可证;

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者身份证;

4.3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0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拉特中旗联丰水库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徐常清

电 话:182*****72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汇商广场B2座5036室

邮 编:010018

联系人:赵凡超

电 话:****-*******

传 真:****-*******

邮 箱:nmwhzb@163.com

2016年4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库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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