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松桃县寨英村古建筑群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松桃县寨英村古建筑群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已由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黔发改社会[2016]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松桃苗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松桃县寨英村。2.2 建设规模:约330万元,1、供电线路5000米(室外2000米、室内3000米)2、给排水管线5000米(给水1220米、消防1420米、排水沟2360米)3、安防监控设施1套。2.3 计划工期:180天。2.4 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已落实。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全部工程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壹个,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壹个,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且牵头人必须是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的施工单位;(2)本项目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4. 投标报名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6年
04月
19日至
2016 年
04月
25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 时,在
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桃苗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持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证明、身份证)已年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提供检查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上述报名资料的两份复印件报名。(两份)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请于
2016 年
05 月
03 日至
2016 年
05 月
09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在
贵州三力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松桃苗族自治县松闽大酒店旁)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另行通知)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资料
500 元,售后不退。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05 月
20日
9 时
00分,地点为
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行通知)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及贵州省招标网上发布。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松桃苗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三力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松桃县松闽酒店旁
邮 编: 邮 编: 554100
联 系 人:鲁志坚 联 系 人: 杨宇
电 话:
153*****555 电 话:
182*****421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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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04 月 19 日招标代理公司资质有效期:2014年7月29日至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