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州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564亩林木销售询价公告

关于象州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564亩林木销售询价公告

象州县林通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象州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564亩林木销售进行社会询价,现面向社会公告,欢迎有意向的单位与我司联系,现将本次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项目

象州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564亩林木销售;

二、作业内容及要求

林伐采伐承包主要包括:564亩的林木采伐、人工费、装运费、销售、杂木伐倒并清走。投标人中标后,预付中标价的5%给象州县林通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再付中标价全款,合同履约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履约保证金。

三、项目地点

象州县笔架山林场一带;

四、询价方式:书面询价;

五、作业规模:564亩;

六、预算下限控制价:******元;

、采伐工期:15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八、询价报名及获取文件事项

(一)此次询价服务不接受联合报名;

(二)联系人及电话:韦先生(0772-*******182*****62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寄件报名;

(四)报名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并加盖公章。

九、其他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项目服务的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报价函及报价明细(密封);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及资信证明复印件;

3.企业简介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企业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4.封面注明公司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5.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是2023年或2024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

6.拟投入设备或机械表(如有)、拟投入项目人员表;

7.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8.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以上材料一式壹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所有资料在提交时(含现场及邮寄方式)均需密封提交。

十、报价材料提交时间

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8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请有意向参与报价的单位将上述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密封盖章后于2024年2月8日前寄到或直接送至象州县林通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投资计划部(象州县光明路31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邮寄送达以邮戳日期为准。

附件:伐区调查结果明细

象州县林通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家储备林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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