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银改扩建材料二次招标公告

青银改扩建材料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园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物资招标采购

TJDQ-YL-JC-2016-004

1. 招标条件

1.1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4】7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由国内外银行贷款、交通运输部补助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筹三部分组成,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以上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和桥梁施工所用的聚羧酸减水剂、橡胶支座、波纹管、锚具、土工格栅、土工格室进行公开招标。

1.2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公路起点位于同心县城新区、国道344线(原省道101线)与省道103线(海同公路)平面交叉处。路线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自起点向南利用福银高速公路7.36公里,在福银高速公路K2184+970处设枢纽互通立交后路线折向西开始新建,路线全长55.702公里(其中:新建48.342公里,利用福银高速公路7.36公里),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管理局,资金已经落实到位,现对上述项目路面和桥梁施工中所用的锚具、伸缩缝、橡胶支座、波纹管、聚羧酸减水剂、波纹管涵、复合土工膜、土工格栅、碎石、中粗砂、重油、钢纤维、隔离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青银高速公路作为国家高速公路网“18条横线”中的第5条,连接着山东、河北、陕西及宁夏,全长1610km,是宁夏通往华东地区的重要大通道。本项目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为改扩建工程,路线走向与既有高速公路完全重合,基本成东西向。路线起于与规划东线高速公路相交的高沙窝枢纽互通立交,位于吴忠市盐池县高沙窝镇贺庄子附近,起点桩号为K1442+000,依次经过吴忠市盐池县高沙窝镇、银川市的宁东镇、临河镇、掌政镇、大新镇,终点位于本项目与友爱中心路的交叉口,桩号为 K1512+937.178。路线全长70.980公里。

2.1.2 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公路起点位于同心县城新区、国道344线(原省道101线)与省道103线(海同公路)平面交叉处。路线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自起点向南利用福银高速公路7.36公里,在福银高速公路K2184+970处设枢纽互通立交后路线折向西开始新建,路线全长55.702公里(其中:新建48.342公里,利用福银高速公路7.36公里)

2.2本次招标内容及包件如下: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到站
接收人
包件售价
备注

SSH-01
碎石
5-10mm

M3
50678
中卫市海原县关桥乡街道
韩耐彬
1000


碎石
10-20mm

M3
67560

碎石
5-20mm

M3
46174

碎石
10-30mm

M3
43609

碎石
20-30mm

M3
32786

碎石
20-40mm

M3
51304

碎石
3-5mm

M3
6873

碎石
16-20mm

M3
11335

碎石
10-15mm

M3
17908

碎石
5-25mm

M3
37736

机制砂
0-3mm

M3
20372

小计



429934

矿粉



5319

石粉
0-5mm


191553

小计



196872






GXW-01
钢纤维



11.84
中卫市海原县关桥乡街道
韩耐彬
0
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

GLS-01
焊接隔离栅

隔离栅GB/T26941。所有钢结构件均进行防腐工艺处理,标准GB/T16266-2000,焊接网片采用Ф3.5mm(防腐处理前)低碳钢丝焊接而成,GB700-2006和YB5294-2000。防盗螺栓连接网和立柱,每30米一个斜撑。

17490
500

SHCG-01
声测管
57*3.5mm


3012
0

ZY-01
重油



697.9
500

MJ-01
锚具
YM15-5
国标

48
0

YM15-4

144

YM15-12

24

小计



216


SHCG-02
声测管
D57*1.5

m
8000
银川临河镇
宋阳
5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2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

3.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3.4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招标物资名称
资格要求

营业范围
生产能力
财务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
供货业绩
履约信用
其他

1
碎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拥有相应的生产设备。产量不低于50万M3
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
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质量认证或安全认证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 或以上认证;生产技术和工艺成熟;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近三年在国家重点工程或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有同类型产品的供货业绩。
生产商的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无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钢纤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拥有相应的生产设备。
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投标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投标人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4年-2015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钢轨质量符合《43kg/m~75kg/m热轧钢轨订货技术条件》,钢轨须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近三年在国家重点工程或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有同类型产品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的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无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
焊接隔离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拥有相应的生产设备。
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投标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投标人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4年-2015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应满足《预应力混凝土枕技术条件》(TB/T2190-2013)。
近三年在国家重点工程或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有同类型产品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的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无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4
重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重油年生产5000 吨以上。且拥有相应的生产设备。
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质量认证或安全认证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 或以上认证;生产技术和工艺成熟;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近两年(2014、2015)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近三年在国家和宁夏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有同类物质产品的供货业绩。
生产商的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无关于铁路施工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声测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拥有相应的生产设备
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质量认证或安全认证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 或以上认证;生产技术和工艺成熟;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铁道部质检中心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和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近三年在国家重点工程或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有同类型产品的供货业绩。
生产商的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无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锚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拥有相应的生产设备
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质量认证或安全认证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 或以上认证;生产技术和工艺成熟;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铁道部质检中心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和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近三年在国家重点工程或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有同类型产品的供货业绩。
生产商的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无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6年4月17日~2016年4月22日上午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申请表(见附件一)、本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4@qq.com">********4@qq.com,招标机构于2016年4月22日下午20时前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电子邮箱中。

购买招标文件需在2016年4月22日16时前将标书款汇入招标单位账户(以招标单位账户收到为准),以投标人公户电汇方式。

账户名称: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账户: 6413 0110 1018 0100 22002

开户行:交通银行公园街支行


由于其它原因导致招标人停止本次招标,招标机构仅退还投标人购买本次招标文件款,投标发生的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答疑截止时间: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16年4月25日12:00前将扫描件发送招标单位电子邮箱,过时将不受理。

4.3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机构将在2016年4月25日20:00前在招标公告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8时30分至1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9日10时,地点为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571号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不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7.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青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第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宁夏银川临河镇103省道5公里处

联系人:宋扬 电话 138*****669

7.2招标人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同海公路A5合同段项目部

地址:中卫市海原县关桥乡街道

联系人:韩耐彬 电话 151*****543

7.3招标单位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公司

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571号

联系人:岳守平 电话:139*****558

电子邮箱:********4@qq.com">********4@qq.com

邮编:750000


2016年4月16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投标项目名称


资质等级

招标编号


投标包件

投标内容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传真电话


单位网址

电子邮箱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如我公司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附合同条款与买方签订合同,我公司愿意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标总价10%。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招标人同意由招标人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打印] 【大】 【中】 【小】 [关闭窗口]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 正文 青银改扩建项目材料二次招标公告2016-04-18 招标编号:TJDQ-YL-JC-2016-004
招标编码:CBL_********_********
开标时间:2016-04-29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招标代理:- 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园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青银改扩建项目材料二次招标公告
青银改扩建项目材料二次招标公告[变更]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园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物资招标采购

TJDQ-YL-JC-2016-004

1. 招标条件

1.1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4】7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由国内外银行贷款、交通运输部补助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筹三部分组成,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以上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和桥梁施工所用的聚羧酸减水剂、橡胶支座、波纹管、锚具、土工格栅、土工格室进行公开招标。

1.2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公路起点位于同心县城新区、国道344线(原省道101线)与省道103线(海同公路)平面交叉处。路线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自起点向南利用福银高速公路7.36公里,在福银高速公路K2184+970处设枢纽互通立交后路线折向西开始新建,路线全长55.702公里(其中:新建48.342公里,利用福银高速公路7.36公里),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管理局,资金已经落实到位,现对上述项目路面和桥梁施工中所用的锚具、伸缩缝、橡胶支座、波纹管、聚羧酸减水剂、波纹管涵、复合土工膜、土工格栅、碎石、中粗砂、重油、钢纤维、隔离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青银高速公路作为国家高速公路网“18条横线”中的第5条,连接着山东、河北、陕西及宁夏,全长1610km,是宁夏通往华东地区的重要大通道。本项目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为改扩建工程,路线走向与既有高速公路完全重合,基本成东西向。路线起于与规划东线高速公路相交的高沙窝枢纽互通立交,位于吴忠市盐池县高沙窝镇贺庄子附近,起点桩号为K1442+000,依次经过吴忠市盐池县高沙窝镇、银川市的宁东镇、临河镇、掌政镇、大新镇,终点位于本项目与友爱中心路的交叉口,桩号为 K1512+937.178。路线全长70.980公里。

2.1.2 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公路起点位于同心县城新区、国道344线(原省道101线)与省道103线(海同公路)平面交叉处。路线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自起点向南利用福银高速公路7.36公里,在福银高速公路K2184+970处设枢纽互通立交后路线折向西开始新建,路线全长55.702公里(其中:新建48.342公里,利用福银高速公路7.36公里)

2.2本次招标内容及包件如下: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到站
接收人
包件售价
备注

SSH-01
碎石
5-10mm

M3
50678
中卫市海原县关桥乡街道
韩耐彬
1000


碎石
10-20mm

M3
67560

碎石
5-20mm

M3
46174

碎石
10-30mm

M3
43609

碎石
20-30mm

M3
32786

碎石
20-40mm

M3
51304

碎石
3-5mm

M3
6873

碎石
16-20mm

M3
11335

碎石
10-15mm

M3
17908

碎石
5-25mm

M3
37736

机制砂
0-3mm

M3
20372

小计



429934

矿粉



5319

石粉
0-5mm


191553

小计



196872






GXW-01
钢纤维



11.84
中卫市海原县关桥乡街道
韩耐彬
0
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

GLS-01
焊接隔离栅

隔离栅GB/T26941。所有钢结构件均进行防腐工艺处理,标准GB/T16266-2000,焊接网片采用Ф3.5mm(防腐处理前)低碳钢丝焊接而成,GB700-2006和YB5294-2000。防盗螺栓连接网和立柱,每30米一个斜撑。

17490
500

SHCG-01
声测管
57*3.5mm


3012
0

ZY-01
重油



697.9
500

MJ-01
锚具
YM15-5
国标

48
0

YM15-4

144

YM15-12

24

小计



216


SHCG-02
声测管
D57*1.5

m
8000
银川临河镇
宋阳
5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2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

3.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3.4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招标物资名称
资格要求

营业范围
生产能力
财务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
供货业绩
履约信用
其他

1
碎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拥有相应的生产设备。产量不低于50万M3
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
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质量认证或安全认证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 或以上认证;生产技术和工艺成熟;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近三年在国家重点工程或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有同类型产品的供货业绩。
生产商的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无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钢纤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拥有相应的生产设备。
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投标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投标人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4年-2015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钢轨质量符合《43kg/m~75kg/m热轧钢轨订货技术条件》,钢轨须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近三年在国家重点工程或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有同类型产品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的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无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
焊接隔离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拥有相应的生产设备。
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投标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投标人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4年-2015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应满足《预应力混凝土枕技术条件》(TB/T2190-2013)。
近三年在国家重点工程或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有同类型产品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的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无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4
重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重油年生产5000 吨以上。且拥有相应的生产设备。
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质量认证或安全认证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 或以上认证;生产技术和工艺成熟;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近两年(2014、2015)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近三年在国家和宁夏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有同类物质产品的供货业绩。
生产商的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无关于铁路施工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声测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拥有相应的生产设备
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质量认证或安全认证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 或以上认证;生产技术和工艺成熟;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铁道部质检中心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和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近三年在国家重点工程或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有同类型产品的供货业绩。
生产商的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无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锚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拥有相应的生产设备
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质量认证或安全认证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 或以上认证;生产技术和工艺成熟;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铁道部质检中心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和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近三年在国家重点工程或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有同类型产品的供货业绩。
生产商的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无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6年4月17日~2016年4月22日上午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申请表(见附件一)、本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4@qq.com">********4@qq.com,招标机构于2016年4月22日下午20时前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电子邮箱中。

购买招标文件需在2016年4月22日16时前将标书款汇入招标单位账户(以招标单位账户收到为准),以投标人公户电汇方式。

账户名称: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账户: 6413 0110 1018 0100 22002

开户行:交通银行公园街支行


由于其它原因导致招标人停止本次招标,招标机构仅退还投标人购买本次招标文件款,投标发生的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答疑截止时间: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16年4月25日12:00前将扫描件发送招标单位电子邮箱,过时将不受理。

4.3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机构将在2016年4月25日20:00前在招标公告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8时30分至1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9日10时,地点为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571号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不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7.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青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第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宁夏银川临河镇103省道5公里处

联系人:宋扬 电话 138*****669

7.2招标人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同海公路A5合同段项目部

地址:中卫市海原县关桥乡街道

联系人:韩耐彬 电话 151*****543

7.3招标单位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公司

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571号

联系人:岳守平 电话:139*****558

电子邮箱:********4@qq.com">********4@qq.com

邮编:750000


2016年4月16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投标项目名称


资质等级

招标编号


投标包件

投标内容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传真电话


单位网址

电子邮箱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如我公司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附合同条款与买方签订合同,我公司愿意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标总价10%。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招标人同意由招标人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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