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冒名登记决定书送达公告

撤销冒名登记决定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杭州坚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AXQB00Q;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城广场商贸套间6F-626室;法定代表人:张梅玲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7日;营业期限至2047年10月26日;经营范围:服务: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图文设计;批发、零售:家居用品,办公用品,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家具,有色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吊销。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作出决定如下:撤销杭州坚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2017年10月27日的设立登记。

因通过其他方法无法送达,本局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公告送达《撤销冒名登记决定书》(杭上市监丁冒撤登字〔2024〕第2-1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撤销冒名登记决定书》(杭上市监丁冒撤登字〔2024〕第2-1号)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

附件:《撤销冒名登记决定书》(杭上市监丁冒撤登字〔2024〕第2-1号).docx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